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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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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20:19
会议审议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4)072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开已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方 ...
华鹏飞: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2024-10-29 20: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167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6201.2279万元[7] - 公司由深圳市华鹏飞物流有限公司股东以经审计净资产6500万元出资整体变更设立[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56201.2279万股[18]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张京豫认购3649.75万股,出资比例56.15%[18] - 发起人张倩认购1717.30万股,出资比例26.42%[18] - 发起人齐昌凤认购367.90万股,出资比例5.66%[18] - 发起人郭荣认购245.05万股,出资比例3.77%[18]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2] - 发起人及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成立或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7] - 股东对违反规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5] - 财务负责人发现控股股东等侵占资产,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董事长并抄报董事会秘书[36] - 若控股股东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应在期限到期后30日内向司法部门申请将冻结股份变现偿债[37]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13]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3]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6]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56]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8]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93] - 董事会对非关联交易事项决策权限: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9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9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 - 30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 - 5%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9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1]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03]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需在会议召开3日前发出[10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08] 其他组织架构 - 公司设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10][11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9]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30]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13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33]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5]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35]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0]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应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网站公告[153][157][158] - 债权人接到合并或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偿债或担保[153][15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3]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63] - 清算组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网站公告[164] - 债权人接到清算通知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64]
华鹏飞: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20:19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通讯出席1名[1] - 会议以3票同意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1][3] 报告披露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2]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等报纸[2]
华鹏飞: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4-10-29 20:19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4)075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 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股东大会");会 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的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
华鹏飞: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24-10-25 17:28
股份质押 - 2024年10月24日张京豫解除质押171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19.35%,占总股本3.04%[2] - 同日张京豫质押1710万股,占比同上,用途为偿还债务[4] 股东持股 - 张京豫持股88364325股,比例15.72%,质押后质押股份占比58.06%,占总股本9.13%[8] - 张倩等4人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为0[8] 到期情况 - 张京豫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到期质押1710万股,对应融资0万元[9] - 未来一年到期质押5130万股,对应融资6000万元[9] 影响说明 - 本次股份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治理无影响[10]
华鹏飞: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10-21 17:58
股份质押 - 2024年10月18日张京豫质押1710万股,占其所持19.35%,占总股本3.04%[2] - 张京豫累计质押5130万股,占其所持58.06%,占总股本9.13%[4] - 张京豫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5130万股,占其所持42.55%,占总股本9.13%[4] 到期情况 - 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3420万股,占所持38.70%,占总股本6.09%[7] - 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5130万股,融资金额6000万元,占所持58.06%,占总股本9.13%[7] 其他说明 - 质押无重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不用于公司经营[2][5] - 控股股东资信好,质押无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7] - 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治理无影响[8]
华鹏飞: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0-14 17:58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4)068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2024年7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基本情况 | 序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 | 产品 | 金额 | 起息日 | 赎回日 | 预计年化 | 是否赎 | | --- | - ...
华鹏飞: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0-11 18:31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4)067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2024年7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基本情况 | 序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 | 产品 | 金额 | 起息日 | 赎回日 | 预计年化 | 是否赎 | | --- | - ...
华鹏飞: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9-30 18:14
现金管理获批 - 公司获批使用不超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3] -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通过相关会议审议[7] 投资操作及收益 - 2024年6月27日买2000万元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9月27日赎回收益11.8万元[4] - 2024年6月28日买3000万元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9月27日赎回收益19.75万元[5] - 2024年9月30日博韩伟业科技公司投入4000万元买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预计年化收益率1.10%-2.40%[6] - 2023年7月24日投入7500万元买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10月24日到期收益50.63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2.70%[13] 过往存款情况 - 多笔华鹏飞利多多、华鹏飞兴业银行、博韩伟业利等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已到期或未到期[14][15] 风险与措施 - 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收益不可预期、操作等风险[8] - 公司采取选择低风险保本型品种等风险控制措施[9] 资金现状 - 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4000万元,未超批准额度[13]
华鹏飞:关于公司提起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2024-09-27 17:28
诉讼结果 - 2019年3月25日公司股权纠纷一审胜诉[1] - 2020年7月27日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3] - 2020年12月28日最高法裁定驳回再审申请[4] 款项收入 - 近日收到法院划转强制执行款40,485元[1][5] - 2020年8 - 12月累计收到股权回购款及收益47,060,739.25元[3] - 截止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47,101,224.25元[7] 执行进展 - 2023年4月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