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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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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15 19:02
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 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 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 ...
汉宇集团(3004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5 19:02
薪酬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2] -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3] 薪酬决策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 - 委员会考评董事和高管,结果报董事会批准[8]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资料保存至少十年,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汉宇集团(300403) - 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掉期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15 19:02
业务交易要求 - 开展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外币金额不超预测量[4] - 用自有及合规融资资金交易,按批准额度控制规模,不使用募集资金[6] 审议规则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10% - 50%由董事会审议[8] - 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由股东会审议[8]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操作、方案制订与实施,业务部预测外币收付款[10] - 审计部监督检查,证券部审核合规性并披露信息[11] 风险报告 - 业务异常或汇率波动,财务部向管理层报告并提方案[14] - 出现重大风险,向财务负责人等报告[15] 其他规定 - 业务人员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独立,审计部监督[13] - 损益及浮动亏损达标准及时披露[17] - 业务档案由财务部保管不少于10年[17]
汉宇集团(300403) - 印章管理制度
2025-08-15 19:02
印章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印章管理使用[2] - 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等有法律效力的印章[3] 印章使用 - 公章用于上报重要公函和文件,合同章用于签协议合同[4] - 用章须严格审批,禁在空白文本盖章[12][13] 印章管理 - 刻制由法务部归口办理,审批权限不同[6][7] - 公章等由董事长授权指定人员保管[9] 印章停用 - 公司名称变动等情况,印章须停用[15]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给予人事处分或移送机关处理[18]
汉宇集团(300403) - 股份变动管理办法
2025-08-15 19: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 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 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 第一节 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三条 因公司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业绩考核条件或者设定限售期等限 制性条件的,公 ...
汉宇集团(300403)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
2025-08-15 19:02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联人发 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 ...
汉宇集团(30040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5 19: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 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独立董事至少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业 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内部 ...
汉宇集团(30040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15 19: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 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 ...
汉宇集团(30040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5 19:02
第四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 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坚决 杜绝内幕交易及其他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涉及 1 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 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和《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
汉宇集团(30040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8-15 19: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