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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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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08-15 19:15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6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二、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 2025 年半年度。 四、相关风险提示 2、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7,302,114.44 元,母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为 129,081,598.22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934,648,894.98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 1,032,023,959.93 元。 3、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 回报股东, ...
汉宇集团(300403)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15 19:0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72亿元,同比增长3.63%[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亿元,同比增长0.44%[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945元/股,同比增长0.41%[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70%,同比下降0.25个百分点[18] - 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3亿元,同比下降1.91%[18] - 公司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从552,340,641.20元增至572,369,757.70元,增幅3.6%[120]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从116,787,594.86元增至117,302,114.44元,增幅0.4%[1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302,114.44元,同比增长0.44%[121] - 公司营业收入为530,708,042.33元,同比增长4.5%[124] - 母公司净利润为129,081,598.22元,同比增长1.9%[12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945元,同比增长0.4%[12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营业成本3.80亿元,同比增长5.70%[36] - 公司销售费用1726万元,同比增长5.20%[36] - 管理费用2758万元,同比增长53.89%[36] - 公司研发投入1880万元,同比下降3.63%[36] - 营业成本为350,097,545.00元,同比增长6.5%[124]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7,236.98万元,其中家用电器配件占比89.48%达51,216.54万元[28] - 家用电器配件业务收入5.12亿元,毛利率34.03%,同比下降3.06个百分点[38] - 标准排水泵业务收入4.16亿元,毛利率30.97%,同比下降4.15个百分点[38] - 公司新能源汽车配件板块已实现电子水泵的批量生产和销售[26] - 智能水疗马桶通过酒店/楼盘/电商等多渠道推广并建立全国经销商体系[26] 各地区表现 - 境外业务收入2.86亿元,毛利率40.01%,同比下降3.91个百分点[38] - 境内业务收入2.86亿元,毛利率27.10%,同比上升2.14个百分点[38] - 泰国子公司境外资产规模为310,485,248.74元,占公司净资产比重14.70%[4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面临新增产能利用不足风险,甜的电器的厂房竣工后若需求未达预期可能导致空置[61] - 公司应对成本上升的措施包括技术创新、供应链优化及自动化生产,以缓解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压力[61] - 公司新产品推广风险涉及进水阀、电子水泵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市场竞争和仿制挑战[61] - 公司计划加速研发项目进度以应对新技术研发风险,缩短研发周期并加快成果转化[6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亿元,同比增长3.32%[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966,668.55元,同比增长3.3%[1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789,692.28元,同比改善1.7%[1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048,394.80元,同比改善53.9%[12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5,567,960.80元,同比增长113.1%[12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64,784,432.67元,同比增长7.1%[125] - 2025年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522,248,996.31元,同比下降1.98%[127] - 2025年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450,620,833.54元,同比上升6.74%[127] - 2025年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628,162.77元,同比下降35.24%[127] - 2025年半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234,299.51元,去年同期为-10,362,659.70元[127] - 2025年半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204,351.34元,去年同期为-150,837,266.26元[127] - 2025年半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1,350,389.46元,去年同期为-50,223,556.11元[127] - 2025年半年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35,665,680.37元,同比增长130.85%[127]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Hanyu Group (Thailand) Co., Ltd.净利润为3,275,655.41元,营业收入达136,930,307.48元[60] - 子公司江门市甜的电器的净利润为-6,862,610.34元,总资产414,820,104.82元[60] - 子公司江门市汉宇电器的净利润为-3,082,715.39元,总资产264,895,325.34元[60]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公司总资产为24.9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4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1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13%[18] - 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为145,567,960.80元,占总资产比例5.84%,较上年末增加0.95%[43] - 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末为336,550,981.32元,占总资产比例13.50%,较上年末下降0.40%[43] - 固定资产本报告期末为911,445,472.61元,占总资产比例36.57%,较上年末下降1.20%[43] - 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为52,477,734.27元,占总资产比例2.11%,较上年末增加1.14%[43] - 报告期投资额为53,003,639.90元,较上年同期4,843,903.16元增长994.23%[49]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45,567,960.80元,较期初增长21.1%[115]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36,550,981.32元,较期初下降1.5%[115] - 存货期末余额251,380,522.00元,较期初增长1.2%[115]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52,477,734.27元,较期初大幅增长119.3%[116]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5,677,953.45元,较期初下降73.4%[116]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112,620,680.41元,较期初下降22.8%[116] - 公司资产总计2,492,476,214.90元,较期初增长1.4%[116]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从430,771,986.32元降至364,420,414.62元,降幅15.4%[117] - 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从17,725,376.86元降至15,882,933.11元,降幅10.4%[117] - 公司负债合计从448,497,363.18元降至380,303,347.73元,降幅15.2%[117] - 公司未分配利润从847,496,780.54元增至934,648,894.98元,增幅10.3%[117]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94,315,290.91元增至135,665,680.37元,增幅43.8%[118] - 母公司应收账款从425,870,504.32元增至448,009,086.94元,增幅5.2%[118] - 母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从1,159,977,710.30元增至1,247,453,819.76元,增幅7.5%[118] 股东权益和分红 - 公司拟以6.03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3] - 公司自2014年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2.44亿元,累计现金分红比例为60%[72]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603,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30,150,000元,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100%[68]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4,124,079股,占比从29.86%降至29.18%[100]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4,124,079股,占比从70.14%升至70.82%[100] - 股东石华山持股34.33%,持有207,006,599股,其中160,033,479股为限售股[104] - 股东石磊持股3.05%,持有18,391,05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04] - 股东吴格明持股1.68%,持有10,154,553股,其中8,365,915股为限售股[104] - 股东郑立楷持股0.88%,持有5,276,734股,其中3,957,550股为限售股[104] - 股东马春寿持股0.56%,持有3,354,800股,其中3,354,750股为限售股[104]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1,425户[104] - 石华山本期解除限售股数3,333,300股,期末限售股数为160,033,479股[102] - 吴格明本期解除限售股数525,000股,期末限售股数为8,365,915股[102]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石华山持股最多,达46,973,120股,占比最大[106] - 石华山(董事长)报告期内减持6,080,873股,期末持股降至207,006,599股[107] - 实际控制人石华山、梁颖光夫妇及其子石磊合计持股72,295,948股[106]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中房屋租赁服务金额为214.02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26.90%[83] - 关联交易中设备租赁服务金额为175.8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98.45%[83] - 关联交易中汽车租赁服务金额为6.48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65.99%[83] - 另一项关联房屋租赁服务金额为57.35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7.21%[83] - 公司向关联人提供PCBA加工劳务的公允价格为61.83万元,占比100.00%[84] - 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汽车租赁服务公允价格为3.34万元,占比34.01%[84] -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硅橡胶件原材料的公允价格为290.84万元,占比14.48%[84] - 公司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的公允价格为57.1万元,占比7.18%[84] - 公司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的公允价格为18.71万元,占比2.35%[84]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066万元,包括采购原材料、租赁服务等[84] - 公司租赁给同川科技江门分公司的厂房面积为11,936.95平方米,租期至2027年11月30日[93] - 公司租赁给江门马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面积为6,918平方米,租期至2025年12月14日[93] - 公司租赁给广东锐捷数智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厂房面积为14,279.9平方米,租期至2025年6月30日[94] - 公司租赁给江门市盛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厂房面积为4,467平方米,租期至2028年4月30日[94] 其他重要内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收入为80.81万元[22] - 家用洗衣机2025年1-6月全国产量5,860.36万台同比增长10.33%,洗碗机产量554.30万台同比增长14.27%[29] - 公司持有同川科技40.34%股权,其通过增资融资4,000万元用于谐波减速器等产品研发[26] - 公司持有优巨新材16.77%股权,其核心产品为聚芳醚砜树脂及改性材料[2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629项(境内发明专利132项+境外45项)及注册商标480项(境内350+境外130)[30] -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Whirlpool、海尔、美的等全球家电巨头,采用直销模式[28] - 公司获得ISO9001:2015和IATF16949质量体系认证,实施全流程质量监管[31] - 公司拥有480项注册商标,其中境内350项,境外130项[32] - 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629项,软件著作权11项,报告期内新增31项授权专利[32] - 公司已受理在申请专利79项,其中发明专利42项,实用新型33项,外观设计4项[32] - 金融衍生工具期末金额为280.85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0.13%[53] -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远期结汇实现交割损失196.41万元[53] - 受限货币资金金额为530,371.64元,原因为劳动仲裁财产保全[4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数为38,841,913.85元,与期初数持平[47] - 报告期末公司未交割外汇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80.85万元,列为交易性金融负债[54] - 公司2025年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于3月24日和4月15日审议衍生品投资事项[54] -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教育公益捐赠合计40.11万元[73] - 公司涉及未达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为709.40万元[81]
汉宇集团(30040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5 19: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 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对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会议决议连 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提名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 准备工作。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
汉宇集团(30040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5 19: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汉宇集团(30040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5 19: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即"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 息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进展情况: (一)以定期报告方式进行公告的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 告所涉及的各项信息; (二)拟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
汉宇集团(30040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5 19:02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 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 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 ...
汉宇集团(3004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15 19: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 门委员会的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不能担任公 司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第二条 ...
汉宇集团(3004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9: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
汉宇集团(30040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8-15 19: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或事项,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符合条件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 ...
汉宇集团(30040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5 19:02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守《公司法》《民法典》《股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