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泰股份(300435)
icon
搜索文档
中泰股份:中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5 20:21
股本变动 - 公司原总股本为378,190,300股,修订后为383,190,600股[2]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监事会与股东大会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在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5] - 原董事会独立董事为3人,修订后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股份收购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4]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1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12] 独立董事提名与撤换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1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14] 重大关联交易定义 -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数额高于1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16]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1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职权不能正常行使需披露情况和理由[17][18] - 部分事项需经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等[19] - 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独立董事选举制度 -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5] 独立董事辞职与解聘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有异议也需披露[15] - 独立董事不符合章程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未辞职董事会应解除其职务[15] - 独立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相关情况,公司应披露辞职原因及关注事项[15] 独立董事述职与记录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上市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 - 独立董事应制作工作记录并详细记录履职情况,相关资料构成记录组成部分[1] - 独立董事可要求董事会秘书等对工作记录重要内容签字确认,公司及相关人员应配合[2]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 - 上市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2] - 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2]
中泰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5 20:21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黄平、林文胜、袁少颖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2] - 核查显示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2] - 专项意见日期为2024年4月12日[3]
中泰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5 20:2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 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 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
中泰股份:中泰股份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15 20:21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30.47亿元,较2022年减少6.42%[2] - 2023年净利润3.50亿元,较2022年增长25.94%[2] - 2023年经营现金流净额3.98亿元,较2022年增长38.04%[2] 资产情况 - 2023年末资产总额54.16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15.64%[2] - 2023年末货币资金16.73亿元,占总资产30.89%,比重增3.49%[5] - 2023年末固定资产13.08亿元,占总资产24.15%,比重增5.82%[5] 费用情况 - 2023年销售费用3971.88万元,较2022年减少3.64%[9] - 2023年管理费用1.12亿元,较2022年增长12.96%[9] - 2023年研发费用6412.59万元,较2022年增长7.20%[9] 其他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783.11万元[4]
中泰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1)
2024-04-15 20:2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和数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
中泰股份:中泰股份关于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15 20:2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在富阳农商行获存款利息32,918,373.27元[2] - 2024年一季度应计收存款利息9,118,369.42元[8] 数据相关 - 2023年11月买10,000.00万元理财,2024年2月收回本息10,095.00万元[2][9] - 2024年期初公司在富阳农商行存款余额682,532,386.66元[8] - 截至2024年3月底存款日均余额1,037,394,088.70元[8] 其他新策略 - 4月12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关联交易公告的议案》[10]
中泰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4-02 15:56
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 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88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15,091 股至5,030,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6%至1.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2)及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 ...
中泰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3-19 16:47
股份回购计划 - 回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高于1亿元[2] - 回购价格不超过19.88元/股[2] -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2515091股至5030181股[2] - 预计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0.66%至1.31%[2] 首次回购情况 - 2024年3月19日首次实施回购[3] - 首次回购320000股,占总股本0.08%[3] - 首次回购最高成交价13.47元/股[3] - 首次回购最低成交价13.41元/股[3] - 首次回购成交总金额4302440元[3]
中泰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3-04 21:20
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 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88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15,091 股至5,030,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6%至1.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2)及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 ...
中泰股份:中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02-21 18:09
回购计划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2][8][9] - 回购价格不超过19.88元/股[2][7][9] -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2515091股至5030181股,占总股本0.66%至1.31%[2][9] -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2][10] - 若36个月未用完回购股份,未使用部分将注销[4][9]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52.86亿元、净资产30.87亿元,流动资产30.46亿元[15] - 回购资金上限占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89%、3.24%、3.28%[15] 股本情况 - 当前总股本383190600股[2][9][12][13][14] - 回购前限售股16852020股,占比4.40%[12][14] - 回购前无限售股366338580股,占比95.60%[12][14] 时间节点 - 2024年1月5日,监事方俊杰买入400股[17] - 2024年2月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20] - 2024年2月8日,披露相关股东持股情况[20] - 2024年2月2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21] 其他 - 已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3] - 回购期间将披露进展情况[23] - 本次回购存在多种风险[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