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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30043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7 21:16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包括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境 内外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 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 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动用资金的能力和资 产负债结构,每次募集资金应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文件 ...
中泰股份(30043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7 21:16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附属公司。 第三条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 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并全面 履行。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 布。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 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 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在非交易时段,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 需要的,可以对外发布重大信息,但应当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第四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准予披露的信息因特殊原因未能按照既定日 期披露的,应在既定披露日期上午9:00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 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 ...
中泰股份(30043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7 21:16
对外投资(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决策程序,强化对外投资管理和监督,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率,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对外投资特指对外股权性质的长期投资,即本公司以货币资 金出资,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技 术诀窍、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设立的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对 外投资不包括以寻求短期差价为目的的证券、期货、外汇及投资基金等衍生金融 工具的投资,上述短期投资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制度对外投资内涵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以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发起设立以赢利为目的、经工商注册的经 济实体的投资; (二)实施联合兼并企业、购买股权和增加股权的投资。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 ...
中泰股份(30043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21:16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 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 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以 下职权: (十)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累计超过 ...
中泰股份(3004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7 21:16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中泰深冷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 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其中一 名独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由董事会选举任命和解聘。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须为会计专业人士且为独立董事,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中泰股份(30043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7 21:16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中泰深 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 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二) 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 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 ...
中泰股份(30043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7 21:16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所负的 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二章 一般原则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一般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 符合《 ...
中泰股份(30043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7 21:16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 工作制度的考核范围内。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 ...
中泰股份(3004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7 21:1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范围以《公司章程》为准。 第三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以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分管 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杭州中泰深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调动杭州中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与公司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提 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体现个人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和工作目标、责任大小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员工的目 标责任意识,促进公司和部门的整体绩效提高; (二)体现权责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五)体现公开 ...
中泰股份(30043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7 21: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董事会决策 - 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7] 会议相关 - 每年不定期召开,会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13]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通讯表决[15] 制度生效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