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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30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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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3.36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21:58
财务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21.15亿元,同比增长5.13%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36亿元,同比增长77.07%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87元,同比增长67.31% [1] 市场数据 - 公司当前市值为83亿元 [2] -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1.6元 [1]
中泰股份:Q3净利润为2.01亿元,同比增长203.97%
格隆汇APP· 2025-10-27 21:18
公司第三季度业绩 - 第三季度营收为8.13亿元,同比增长26.20%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2.01亿元,同比增长203.97% [1] 公司前三季度累计业绩 - 前三季度营收为21.15亿元,同比增长5.13% [1] - 前三季度净利润为3.36亿元,同比增长77.07% [1]
中泰股份(30043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7 21:16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与解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报董事会和股东会[2] - 解聘或不再聘任需提前30天通知[14]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6]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发或公开发行上市审计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11] 文件保存与监督处理 - 公司和事务所文件保存至少10年[12]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结果纳入年度评价[18]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18]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并修订[20]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2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1]
中泰股份(300435)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10-27 21:16
公司治理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4][15] 总经理权限 - 总经理有权决定单次投资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5%且年度累计不超10%的主业相关对外投资事宜[12] 管理机制 -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14]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受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主持[18] - 总经理会议意见一致共同决策,不一致由总经理决策,分歧大下次再议[20]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应如实向董事会声明兼职情况[8] - 担负对董事会负责、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等职责[11] - 行使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12] - 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意见[16] - 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的情况包括董事会提出等[21] -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包括重大合同等情况[26] - 定期向董事报送合并资产负债表等报表[26]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常务会议出席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扩大会议增加财务总监等[22] - 召开会议通知提前两日电话或书面通知,重大事项提前三日送书面材料[23] - 总经理会议议题包括公司经营等重大事项及经同意列入的事项[24] 绩效与薪酬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组织并制定考核方案[28] - 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联系并参照指标发放[30] 责任追究 - 总经理违反规定致使公司损失,参与决定人员负赔偿责任[27]
中泰股份(30043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0-27 21:16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内 幕信息管理,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维护信 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中 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杭 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和外部 相关人员。 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之日起,即对公司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 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得在对外公开的文件中使用未公开的内幕信 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
中泰股份(30043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7 21:16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 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独立监督和评价 本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对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目的是为了加强本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管理和 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 ...
中泰股份(300435)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10-27 21:16
人员聘任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 公司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19][20] 职责及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履职[15][20] -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董事长或指定代行人代行职责[12][13] 规则情况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25][26]
中泰股份(30043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21:16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 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 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
中泰股份(30043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7 21:16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 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下列基本任职条 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本公 司董事的资格; (二) 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
中泰股份(30043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7 21:16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中泰深 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 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 责人、各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章 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