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30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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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股份(30046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6] 股东会召集持股比例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9]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董事会、独立董事、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1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1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6]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记录与方案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方案[19]
星徽股份(300464) -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关联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所有资金往来[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3] 资金管理规定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占用经营性资金,公司不为关联方垫支费用等[5] - 与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应严格审批、及时结算,不提供变相资助[6] - 公司不以多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不为其融资担保或抵押[8] 资金清偿方式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8] - 关联方非现金资产清偿需满足规定,方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9] 审查与监督 - 财务部支付关联方款项需审查决策程序,审核审批后办理[12]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内审关联方占用资金并监督内控执行[15] 责任追究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处分直接责任人,提议罢免严重责任董事[17] - 全体董事控制担保债务风险,对违规担保损失担责[18]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造成损失,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17] 制度说明 - 制度依国家法律等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实施[20][21] 公司信息 - 制度涉及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2] - 制度文档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22]
星徽股份(30046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5] - 法务部应在收到资料3个工作日内进行合规性复核并反馈意见[6] 担保后续管理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0] - 财务部应按季度填报对外担保情况表呈报董事会[10] 担保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13]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及时披露内容及占比[14] - 控股子公司为特定主体担保需及时披露[15] - 公司需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16] - 已披露担保事项特定情形下需及时披露[17] 违规责任 - 违反担保制度规定董事会将给予责任人处分[18] - 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追究当事人责任[19] - 经办人员违规提供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0] - 擅自决定使公司担责需处分赔偿[21]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子公司适用本制度[22]
星徽股份(30046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候选人有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被提名[11] - 连续任职六年内部分情况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选举与罢免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5]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6] - 特定情况导致比例不符应在六十日内补选[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5]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审计与提名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7] 会议与记录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39]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3]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7] 公司支持与费用 - 公司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36]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7]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9]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9]
星徽股份(30046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报告[7]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披露[8]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属重大风险事项[10] 控股股东股份转让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控股股东变化时,应及时报告信息并持续汇报进程,法院裁定禁止转让时也需及时报告[11] 信息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三个任一时点的当日,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2] - 各部门等应按六种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进展情况[12][13]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后应立即联系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3]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当日内分析判断,如需披露则组织编制公告文稿并审核披露[13]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的相关材料包含五方面内容[14]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5][16] - 内部信息报告人制定报告流程,指定联络人并报证券事务部备案,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6] 信息保密与责任追究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泄漏内幕信息[16] - 重大信息瞒报等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承担责任,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17]
星徽股份(30046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等[2] - 子公司高管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聘任并报备公司[6]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备经营业绩、财务报表等信息[6]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应服从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8] 投资决策 - 子公司投资决策须制度化、程序化,报批前要做多项工作[9] - 子公司不得进行风险投资,特殊情况由公司筹划决策[10] - 子公司投资项目需向公司报备资料并遵循决策审批程序[17] - 子公司应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获批投资项目进展情况[17] 财务管理 - 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等应遵循相关规定,报表接受审计[12] - 子公司年度预算内费用由总经理审批[13] - 子公司负债性筹资方案需报公司财务部,经审议批准后实施[13] - 子公司关联交易应查询对方是否为关联方,按权限审批[16]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日常信息披露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19] - 子公司总经理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配置人员管理信息披露文件[20] - 子公司接受采访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外发新闻稿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20]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在事发当天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20]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3] - 子公司人员调离任时应实施离任审计[23] - 子公司应执行经董事会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23]
星徽股份(30046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理层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经理层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 保证: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 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规范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提 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经理层的组成与聘用 第五条 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 公司的其他高级管理 ...
星徽股份(30046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信息披露范围 - 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范围原则与上市时一致,新增需充分证据[3]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4][5] 披露管理与程序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领导,董秘协调[8] - 相关部门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8] 登记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商业秘密额外登记[10][11]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广东证监局和深交所[11] 责任机制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追究人员责任[13] - 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9] 知情人义务 - 知情人知晓制度规定,负有保密义务[22] - 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备案[22] - 保密不当愿承担法律责任[22]
星徽股份(30046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4] 股份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8][26] 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财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专项说明,涉嫌违法会被立案调查[15] 未披露处理 -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年报和中报,证监会立即立案调查[15]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19]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需履行披露义务[19][20] 异常交易处理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公司应了解原因并披露[22][34] 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等应保证定期和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披露[24]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督促披露临时报告[24] 股东与实控人责任 -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事件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6]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8] 其他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董事会决议后通知并说明原因[28]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30] - 公司关联交易指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3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实施[3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星徽股份(300464)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2:27
舆情管理 - 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舆情工作组[7] - 证券事务部负责舆情信息监测、收集[8] - 舆情信息分重大和一般两类[4] 处理流程 - 知情人知悉舆情当日报告,证券事务部报董秘[11]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事务部处置[12] - 重大舆情工作组组长召集会议控制传播[12] 保密追责 - 内部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违规受处分[14] - 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16] - 媒体编造虚假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