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科技(300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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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30 18:53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9月30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交易时间及9:15 - 15:00[3]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143人,持股50,729,200股,占比18.4296%[4] 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多议案同意股数及占比高[7][9][12][13][15]
新元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韩佳益)
2024-09-30 18: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韩佳益作为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湖南新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为万向新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 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85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 ...
新元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再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2024-09-30 18:47
股东股份情况 - 股东国联大成持股21,450,873股,占总股本7.79%[3] - 本次司法再冻结21,450,873股,占其持股100%,总股本7.79%[3] - 本次轮候冻结4,500,000股,占其持股20.98%,总股本1.63%[3] 冻结相关信息 - 司法再冻结起始2024 - 9 - 11,到期2027 - 9 - 10[3] - 轮候冻结起始2024 - 9 - 12,期限36个月[5] 债务纠纷 - 因与抚州森晖纠纷,被申请冻结8000万元财产[8] - 因与江西森科纠纷,被申请冻结23,214,826.4元财产[8]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9]
新元科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4-09-30 18:44
股东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于9月30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召开,现场会议下午14:00开始[6]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共143人,持有表决权股份50,729,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4296%[8] -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9] 议案表决 - 《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49,358,450股,占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99.7091%[14] - 《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49,370,350股,占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99.7331%[1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49,368,650股,占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99.7297%[18] - 某议案同意50,64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9%[2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50,57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5%[21] 中小投资者情况 - 中小投资者137人,代表表决权股份数11,023,0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0046%[8] - 某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10,941,3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88%[2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10,872,1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11%[21]
新元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彭易梅)
2024-09-30 18:42
独立董事提名 - 湖南新辉控股提名彭易梅为万向新元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人声明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2] - 授权董秘报送声明,提名人担责[12] 被提名人条件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等符合规定[7][8]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批评[10] - 担任独董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任职未超六年[11]
新元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韩佳益)
2024-09-30 18:42
提名信息 - 湖南新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韩佳益为万向新元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信息日期是2024年9月30日[13] 被提名人条件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7][8]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通报批评[10]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等符合要求[11]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2] - 若被提名人不符要求,提名人将及时报告督促辞职[12]
新元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纳新)
2024-09-30 18:42
独立董事提名 - 湖南新辉控股集团提名刘纳新为万向新元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7][8]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违规,任职公司数等合规[10][11]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2] - 若被提名人不符任职情形,提名人督促其辞职[12] 其他信息 - 提名人是湖南新辉控股集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13]
新元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30 18:34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3人应出席且实际出席[1] 人员提名 - 提名李雅婷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赞成票占比100%[2] - 提名赵秋丽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赞成票占比100%[3][4] 薪酬建议 - 建议第五届监事会任职监事按职务领薪,未任职不领津贴,赞成票占比100%[5] 任期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起三年[1]
新元科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4-09-30 18:1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10月25日召开[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21日[1]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4:00[1]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9:15 - 15:00[1] 选举应选人数 -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4人[3][19] - 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应选3人[3][19] - 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2人[4][19] 登记相关 - 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须在2024年10月21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7] -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9:00至17:00[7] - 股东参会登记表应于2024年10月21日17:00前送达公司[23]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选多项或未选视为弃权[21] - 授权委托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1]
新元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彭易梅)
2024-09-30 18:11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84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彭易梅作为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湖南新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为万向新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 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