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30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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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30047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8 17:4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董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6][12] - 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免通知期限[12]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会议记录 -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存续期保存不少于10年[13] 报告事项 - 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6]
杭州高新(30047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18 17:48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6]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7] 关联交易规则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11]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价格或收费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1][1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须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普通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通过[15][1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7] - 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担保与资助规则 - 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有关股东回避表决[22]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其他规则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7] - 关联交易未获事前批准即执行,公司在获知事实之日起60日内履行批准程序[22]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政府定价等,还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方法[24][25] - 公司按类别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按制度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或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30] - 公司购买或出售交易标的少数股权达标准须审计财务报告,特殊情况可申请豁免[31]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3]
杭州高新(30047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18 17:48
重大事件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件[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重大事件[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件[7]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0]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需向深交所报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分阶段送达公司,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3] - 公司董事会秘书每年检查一次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交易情况[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10年[16] - 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情况进行自查[18] - 公司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深交所和公司注册地证监局[18] 人员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19] - 公司董事等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14]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督促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4] - 公司董事会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并出具书面承诺[16] - 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21]
杭州高新(300478) - 公司章程
2025-06-18 17: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6月1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667.30万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667.30万股,其中普通股12267.30万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76]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0]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4] - 独立董事每年需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85] 公司管理层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可设1至3名副总经理,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93] 财报与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6个月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3个月和9个月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9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01]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4]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25]
杭州高新(30047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18 17:48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6] - 业绩预告与年报差异: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10]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0] - 会计报表附注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9] - 其他年报信息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交易未披露[9] 责任追究制度 - 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3] - 重大差错包括多种情形[4] - 发生差错应追究责任人责任[4] - 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审计或鉴证[12] - 前期差错更正披露应遵照规定执行[13] - 董事会以临时公告披露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12] - 责任追究结果可纳入绩效考核[14] - 责任分为直接和领导责任[14] - 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方式[15]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5] - 各部门人员和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16] - 季度、半年报参照执行[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
杭州高新(30047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18 17:48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等 5 种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披露[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等 6 种情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实施[7][8] - 对外投资金额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批标准的,由总经理审批[8] 投资流程 - 确定对外投资方案应听取意见,考虑关键指标,必要时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1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对外投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相关工作[1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投资评审小组,编制对外投资项目分析报告提交初审[12] 实施与管理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明确出资相关内容,方案变更需重新审议[12] -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对外投资项目,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12] - 涉及证券投资执行严格保管制度,至少 2 人共同控制,人员分离制约[13] - 公司财务部对对外投资项目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按月取得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15] 制度相关 - 制度所用词语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17]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修改[17]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相关规定为准[17]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18]
杭州高新(30047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18 17:48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7] - 至少每季度对重大事项实施、资金往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审计一次[8][14] - 应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6] - 应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审计计划与重点 - 根据公司年度工作重点等制订年度审计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7] - 将特定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必备内容,相关内部控制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7][12] 审计流程与权限 - 审计通知书书面形式在工作开展前三日送达[17] - 被审计单位对报告有异议应十日内提书面意见[18]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等重要事项,具备多项权限[13][14] - 可对显著行为提奖励建议[20]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构成犯罪追刑责,未构成犯罪给行政处分[20] - 被审计对象违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等处理[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杭州高新(3004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6-18 17:4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1][14]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14] 股份锁定规则 - 公司上市已满一年,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1]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1]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和高管需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6] - 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披露减持计划[6] - 董事和高管应在所持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变动情况[9] - 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管增持股份需披露后续增持计划[8]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4]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4] 违规处理措施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15] - 董事、高管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16]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公司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19] - 董事或高管及其配偶在禁止买卖期间买卖股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19] - 董事、高管违反6个月内买卖股票规定,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事项[19] - 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可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9]
杭州高新(30047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18 17:48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4]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一般可不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3][14] - 中期和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披露流程与要求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10] - 公司公告文件应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备[1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16] 业绩预告与特殊情况披露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一个月内预告[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29]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8] - 前期财务会计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及时披露并更正[18][19]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21] - 公司应在最先发生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2]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况应及时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23]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23]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时公司应披露[23] 股东与关联人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8][29] - 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9]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9] 信息发布与管理 - 公司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依法披露的信息[32]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和摘要应在规定网站和报刊披露[32]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按规定豁免或暂缓披露信息[34] - 暂缓披露信息泄露致股价波动应立即披露进展[3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杭州高新(3004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18 17:4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出现时应2个月内召开[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7] 股东会召集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主持[13]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公告[16]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31]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8]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3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5]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