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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30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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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300478) -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5-06-18 17:46
人员变动 - 董事倪云康因个人原因辞职,原定任期至2027年2月18日[2] - 辞职报告2025年6月17日公告,自送达董事会生效[2][3] - 倪云康未持股,辞职不影响日常经营[2]
杭州高新(300478)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6-18 17:46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 公司2025年6月17日会议通过续聘天健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1] - 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8]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数据 - 上年末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904人[1] - 2024年业务收入29.69亿,审计收入25.63亿,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1] - 2024年上市公司客户756家,审计收费7.35亿[1] -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78家[2] - 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和保险赔偿限额超2亿[2]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2024年在华仪电气案中需承担5%连带责任[2]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4次、监管措施13次[3] 审计费用 - 2024年度审计费用55万,财报审计45万、内控审计10万[5]
杭州高新(30047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18 17:46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667.30万股,普通股为12267.30万股,无其他类别股[3] - 公司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有总额和决议要求[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特定股东在董高人员等造成损失时可请求诉讼或自行诉讼[7][8]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9]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重大资产交易、担保、贷款、关联交易等事项需不同层级审议[11][12][13][1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4] 会议相关 - 股东会、董事会召开、主持、提案等有规定[15][16][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25] - 董事任职资格、职责、赔偿责任等有规定[22][23][25]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职权行使有要求[29][30][3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职责和会议要求[33]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39][4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多程序通过[40][41] 公司合并、减资、解散 - 公司合并、减资、解散有程序和债权人权益规定[43][44][45][46]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除部分条款外为非实质性修订[48]
杭州高新(30047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18 17:46
会议基本信息 -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7 月 4 日 14:30 现场召开[1] - 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1] - 现场会议地点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3]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3] - 登记时间为 7 月 2 日 8:00 - 11:30、13:00 - 16:30[8] - 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部[9] 投票信息 - 投票代码为 350478,投票简称为杭高投票[14]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7 月 4 日 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1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7 月 4 日 9:15 - 15:00[14] 议案相关 - 议案 1、议案 5、议案 7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 2/3 以上通过[7] - 会议审议三项修订议案[19] 投票规则 - 委托人按框划“√”投票,未指示受托人可按意愿表决[19] -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自制均有效[19] - 有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20]
杭州高新(300478)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8 17: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上午11:00召开,通知6月12日送达[2] -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待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待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4] -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3]
杭州高新(300478)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8 17:45
会议信息 - 杭州高新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8名董事全到[2]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7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4]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
杭州高新: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6-17 21:2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angzhou Gaoxin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后村桥路3号 [2][4] - 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1日,首次公开发行1667万股普通股,并于2015年6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3]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667.30万元人民币,组织形式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4][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43][46] -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成员包含2名独立董事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6] - 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其职务行为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4][8]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 公司发起人包含高兴控股集团等9家机构,通过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其中第一大股东高兴控股集团出资2550万股 [6][7]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员工持股计划等6种情况,回购后需在10日至3年内完成注销或转让 [9][10] - 董事及高管所持股份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量的25% [11][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3][59]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需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得抽逃出资 [12][40]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质押股份需维持控制权稳定 [17][44] 经营与投资管理 -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橡塑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同时涉及金属材料贸易及技术开发 [5][15] - 董事会拥有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决策权,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 [44][114] - 公司实施重大担保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6类情形 [18][47] 信息披露与合规 - 股东大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内容需包含表决结果及提案详情 [35][95]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意见,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 [51][52] -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承诺的追责措施 [41][105]
杭州高新: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7 21:25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 - 信息需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禁止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2] - 自愿披露信息需与法定披露内容一致,保持公平性、持续性和一致性,禁止选择性披露或市场操纵 [2]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18]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季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 [7][19] - 年度报告需包含公司基本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股东持股情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20项内容 [9][20]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股东权益为负值、法律政策影响等13类情形,需立即披露 [12][33] - 重大事件披露时点包括董事会决议形成、协议签署或高管知悉时,若信息已泄露或交易异常需提前披露 [14][35] - 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价格的,公司需履行披露义务 [15][38] 信息披露程序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有权查阅所有相关文件,财务总监需配合财务信息披露工作 [17][52] - 董事、高管需主动调查公司重大事件,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合规性,发现问题需提出处理建议 [17][50] -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股份质押冻结等事件需主动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 [18][53] 信息披露豁免与媒体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申请豁免披露,但需符合交易所规定且不得随意扩大豁免范围 [21][62] - 依法披露的信息需在交易所网站及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全文与摘要需分别按要求披露 [21][60] - 暂缓披露的信息若因泄露导致股价大幅波动,公司需立即披露相关进展 [23]
杭州高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6-17 21:2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1] 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3]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5] 任期与下设机构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失去董事或独立性资格时自动卸任 [6] - 下设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信息真实性及日常联络工作 [7] 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股东会、提出股东会提案、对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要求纠正 [8]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实施 [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进度及重大问题 [8] 决策事项权限 - 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披露、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任免、会计政策变更等 [9] 决策程序 - 内部审计部门需提前准备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工作报告、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等材料供委员会评议 [11] 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季度至少一次,临时会议需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 [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14]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以上,内容包括日期、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 [19][20] 其他规定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17] - 会议程序及议案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8] - 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21] 附则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24][25]
杭州高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7 21:25
董事及高管持股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法人[1][2] - 高级管理人员特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3] - 禁止行为包括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窗口期交易等违法违规操作[4] 信息申报与披露机制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统一管理董事及高管持股数据并办理信息披露[5] - 需申报的情形包括:新任董事/高管任职后2个交易日、个人信息变更后2个交易日、离任后2个交易日等[6] - 减持计划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 内容需包含减持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7] - 增持计划需同步披露实施进展 定期报告中需说明未完成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8] 股份变动管理规则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 上市首年及离职后半年禁止转让[14]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 未满一年按100%锁定[7] - 年度可转让额度计算方式:上年末持股基数×25%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动解锁对应额度[15]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立案调查期间、被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重大违法退市风险期等[19][20] 交易限制与关联方管控 - 禁止交易窗口期包括:年报/半年报前15日、季报前5日、重大事项决策至披露期间[21] - 关联方范围涵盖配偶、直系亲属、控制法人及其他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主体[22] -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禁止参与公司股票的融资融券交易[25] 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处罚包括警告、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 造成损失需承担民事赔偿[26] - 短线交易(6个月内反向操作)收益由董事会收回并披露[23][26] - 所有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均需完整记录 必要时向监管机构报告[27] 制度附则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8]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