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30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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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关于首华转债可能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03 18:22
可转债发行 -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行137,949.71万元可转债,11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3] 转股价格 - 初始转股价格为25.02元/股,2023年7月17日起修正为19.61元/股[4][5] 转股期限 - 转股期限为2022年5月5日至2027年10月31日[2][3] 修正条款 - 连续20个交易日至少10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0%,董事会有权提修正方案[2][6] - 2024年6月27日至7月3日已有5个交易日低于90%,可能触发修正条款[2][7]
首华燃气:2024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2024-07-01 18:32
可转债情况 - “首华转债”转股期为2022年5月5日至2027年10月31日,最新转股价19.61元/股[2] - 2024年二季度220张“首华转债”转股,票面22,000元,转成1,119股[2] - 截至2024年二季度末,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137,901.46万元[2] 股份情况 - 2024年3月31日限售股7,032,750股占2.62%,6月30日无变动[5] - 2024年3月31日无限售股261,519,972股占97.38%,6月30日增1,119股[5] - 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268,552,722股,6月30日增1,119股[5]
首华燃气: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06-27 16:25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4亿元,同比下降33.80%[22] - 2023年度天然气业务营业收入11.40亿元,同比下降36.49%,平均含税销售价格2.53元/立方米,同比下降10.96%[22] - 2023年度园艺用品业务营业收入2.04亿元,同比下降16.78%[22]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46亿元,同比下降697.95%,计提商誉减值损失2.17亿元[22]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7亿元,同比下降39.24%[24]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79.01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2.80%[22]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6.85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8.96%[22] - 2023年末公司流动比率1.70,较2022年末增长33.86%;资产负债率46.38%,较2022年末增长5.03%[28] - 2023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 28467.72万元,利息保障倍数为 - 1.56,现金利息保障倍数6.71[42] 债券信息 - “首华转债”发行规模为13.79亿元,期限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11] -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11] - 2021年11月1日发行“首华转债”,扣除费用后净额13.57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1.48亿元[30][31] - 2023年11月1日按面值支付“首华转债”第二年利息,每10张(面值1000元)利息5元(含税),票面利率0.50%[38] 业务变动 - 2023年度主营业务由天然气业务及园艺用品业务两部分构成[19] - 2023年12月30日,公司完成园艺用品业务剥离及相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21] 评级情况 -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发行主体信用等级和首华转债评级均为AA -,评级展望稳定[42] - 2021年4月8日、2022年6月23日、2023年6月5日,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和债项信用评级均为AA[49] 会议决议 - 2023年9月15 - 21日召开“首华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扩展募投项目井区范围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获表决通过[39]
首华燃气: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06-27 16:25
债券发行 - 发行1379.497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13.794971亿元,2021年11月18日深交所挂牌[5] - 期限2021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8] - 票面利率第一年0.30%至第六年2.00%[8] 业绩情况 - 2023年净利润大幅下降至负值,经营亏损[14] - 2023年天然气抽采量继续下滑[14]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入规模下降[14] 研发进展 - 2023年深层煤水平井开发试验获得突破[14] 信用与股权 - 公司主体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稳定[13] - 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比例高[14]
首华燃气:2021年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
2024-06-27 16:22
2021年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 CSCI Pengyuan Credit Rating Report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本评级机构与评级对象构成委托关系外,本评级机构及评级从业人 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足以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本评级机构与评级从业人员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 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原则,但不对评级对象及其相关方提供或已正式对外公布信息的 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任何保证。 本评级机构依据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工作程序对评级结果作出独立判断,不受任何组 织或个人的影响。 本评级报告观点仅为本评级机构对评级对象信用状况的个体意见,不作为购买、出售、 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本评级机构不对任何机构或个人因使用本评级报告及评级结果而导 致的任何损失负责。 本次评级结果自本评级报告所注明日期起生效,有效期为被评证券的存续期。同时, 本评级机构已对受评对象的跟踪评级事项做出了明确安排,并有权在被评证券存续期间变 更信用评级。本评级机构提醒报告使用者应及时登陆本公司网站关 ...
首华燃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2024-06-24 18:51
减持计划 - 西藏科坚计划2024年3月12日后减持不超总股本3%[2] 减持情况 - 2024年4 - 6月累计减持1.09%(2,873,700股)[3][5] 持股变动 - 变动前合计持股10.62%,变动后为9.53%[5] 其他说明 - 减持合规,不影响公司治理及控制权[7]
首华燃气: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5-31 16:51
关联交易 - 2024年浙江沃憬与山西恒憬预计关联交易不超5000万元[2] - 2023年公司与山西恒憬未发生关联交易[2] 山西恒憬情况 - 注册资本5000万元,浙江沃憬持股49%[5][8] - 2023年底资产4208.72万元,净资产1995.58万元[7] - 2023年营收44931.04万元,净利润1495.58万元[7] 决策情况 - 2024年相关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2][3][13] - 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和部门批准[3] 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遵循公平自愿原则[10]
首华燃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31 16:51
会议情况 - 首华燃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2] - 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2] 关联交易 - 2024年浙江沃憬与山西恒憬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5000万元[3] - 关联交易为浙江沃憬向山西恒憬销售天然气[3] 议案表决 - 关联董事薛云回避表决,议案经独董会议通过[4] -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4]
首华燃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4-04-28 15:57
培训情况 - 2024年4月18日对首华燃气相关人员进行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2] - 培训方式为现场及远程授课与自学结合[2] - 培训地点在公司会议室[2] 培训对象与内容 - 培训对象为首华燃气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2] - 培训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内容开展[2] 培训效果与保荐人 - 培训达到预期效果,增强规范运作意识[3] - 保荐代表人为王瑶和周海兵[4]
首华燃气: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15:57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两名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后 到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根据上述激励对象 的说明,该等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未向任何人员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或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基于公司公 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 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 形。基于审慎原则,该两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