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30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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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8-09 18:35
监事会换届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8月任期届满拟换届[4] - 提名蒋磊为第六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4] - 选举智青翠和李晓琴为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4] 人员信息 - 蒋磊、智青翠、李晓琴任职资格符合规定[9][11][13]
首华燃气: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展)
2024-08-09 18:35
独立董事提名 - 周展被提名为首华燃气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9][10] - 本人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处罚等[12][14][15]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在该公司未超六年[16][17] 声明承诺 - 候选人承诺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法律责任[18] - 声明签署日期为2024年8月9日[19]
首华燃气: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项思英)
2024-08-09 18:35
公司信息 - 证券代码为300483,证券简称为首华燃气[1] 候选人条件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满足特定持股及任职条件[9][10] - 候选人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及谴责[12][14][15] - 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16][17]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8月9日[19]
首华燃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8-09 18:35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8月任期届满拟换届[4] - 8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换届议案[4] - 提名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4]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7名董事,任期三年[5][6] 候选人信息 - 王志红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10] - 吴海江任浙江扬百利董事长、总经理[12] - 罗传容任公司董事[14] - 高尚芳任北京中海沃邦总地质师[16] - 周展、项思英、葛艾继任公司独立董事[18][20][22]
首华燃气: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周展)
2024-08-09 18:35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4-065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周展为首华燃 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 ...
首华燃气: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葛艾继)
2024-08-09 18:35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4-070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葛艾继作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
首华燃气: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09 18:35
| 证券代码:300483 |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4-064 | | --- | --- | | 债券代码:123128 |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 ...
首华燃气: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7-26 19:15
关于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七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具有从事中国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 ...
首华燃气: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26 19: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26日召开,股权登记日7月22日[3][4]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108人,代表股份53,882,196股,占比20.0638%[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同意52,580,136股,占比97.5835%[5]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30,860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5.0601%[6]
首华燃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2024-07-25 18:33
控股股东股份情况 - 赣州海德解除质押480,000股,占其所持1.76%,占总股本0.18%[2] - 赣州海德质押展期23,000,000股,占其所持84.51%,占总股本8.56%[3] 股东持股及质押比例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47,310,150股,占总股本17.61%[5] - 累计被质押37,728,950股,占总股本14.05%[5] 影响说明 - 赣州海德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对公司无影响[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