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300483)

搜索文档
首华燃气(300483) -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5-04-18 21:50
可转债发行 - 2021年11月1日发行13794971张可转债,总额137949.71万元[2] - 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5.02元/股[3] 转股价格调整 - 2023年7月14日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9.61元/股,7月17日生效[4] - 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6] - 2025年4月18日“首华转债”触发修正条件[8] 价格相关数据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12.305元/股[4]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前一交易日均价12.394元/股[4] - 2023年修正后转股价格不低于12.40元/股[4] 方案实施条件 - 方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6][8]
首华燃气(300483)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4-18 21:49
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78.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66%[6] - 首次授予142.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53%,占授予总额80%[6] - 预留授予35.6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13%,占授予总额20%[6]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5人[7] - 董事长、总经理王志红获授28.2万股,占授予总量15.82%,占公司总股本0.11%[26] 授予价格与有效期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9元/股[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8] 授予时间安排 - 预计2025年5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2.60万股[52]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0日内满足授予条件首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应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9] 归属期与比例 - 分两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50%[32] 考核目标与比例 - 2025年目标值营业收入不低于25.3亿元,触发值不低于23.0亿元[39] - 2026年目标值营业收入不低于29.9亿元,触发值不低于27.6亿元[39] - 目标值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100%,触发值对应80%[39] 个人绩效与归属 - 个人绩效考核B级及以上可归属比例100%,C级60%,D级0%[41] 成本摊销 - 激励总成本预计为320.03万元,2025年摊销140.63万元,2026年摊销146.50万元,2027年摊销32.90万元[52] 计算参数 - 计算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时,标的股价假设为7.78元/股[50] 审议与实施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5]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1]
首华燃气(300483) -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21:49
三、本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 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
首华燃气(300483)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4-18 21:49
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78.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6%[6][25] - 首次授予142.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3%,占授予总额的80.00%[6] - 预留授予35.6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3%,占授予总额的20.00%[6] 激励对象相关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5人[7][21] - 董事长王志红获授28.2万股,占授予总量15.82%,占公司总股本0.11%[26] 授予价格与有效期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9元/股[8][3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8][29] 授予时间安排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0日内满足条件首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30] 归属期与比例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两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50%[32][33]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值为营业收入不低于25.3亿元,触发值为不低于23.0亿元[39] - 2026年业绩考核目标值为营业收入不低于29.9亿元,触发值为不低于27.6亿元[39] 个人绩效与归属比例 - 个人绩效考核B级及以上可归属比例为100%,C级为60%,D级为0%[41] 激励成本摊销 - 2025年5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2.60万股,激励总成本320.03万元,2025年摊销140.63万元,2026年摊销146.50万元,2027年摊销32.90万元[52] 其他规定 - 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9]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股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4] - 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7.73元,其50%为每股3.86元[36] - 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8.24元,其50%为每股4.12元[36] -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数量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数量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0%[7][25]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资金,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前不得转让等,按规定缴纳税费[55] - 公司拥有激励计划解释权和执行权,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按规定履行申报、信息披露等义务[54]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依据法规变化适用新规,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3]
首华燃气(30048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21:49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1] 激励对象要求 - 激励对象需满足近12个月内无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多种情形[2] 激励计划流程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3]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规定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3]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3] 激励计划影响 - 激励计划实施有利于激发积极性,确保目标实现,无损股东利益[3]
首华燃气(300483)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4-18 21:49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 公司简称:首华燃气 股票代码:300483 独立财务顾问(如有): | | | | --- | --- | --- | --- | | 序 号 | 事项 | 是否存在该 事项(是/否/ | 备注 | | | | 不适用) |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 否 | | | |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否 | | | 3 |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是否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 否 | | | |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 | 4 |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否 |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 6 |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否 |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 7 |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 控 ...
首华燃气(300483)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18 21:47
公司历史 - 2009年2月9日由上海沃施园艺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15] - 2015年6月9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不超15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5] - 2015年6月26日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简称沃施股份[15] - 2020年12月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6] - 2021年1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营业执照》[16] 激励计划 - 2025年4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33]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相关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25] - 股东大会表决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5人[30]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资金,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35] - 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26]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现任董事王志红、罗传容[37] - 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8]
首华燃气(300483)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2025-04-18 21:44
激励计划 - 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拟定考核管理办法[1] - 考核对象含董事、高管及核心岗位员工[4] 业绩目标 - 2025年营收目标值不低于25.3亿元,触发值不低于23.0亿元[7] - 2026年营收目标值不低于29.9亿元,触发值不低于27.6亿元[7] 考核规则 - 个人绩效B级及以上可归属比例100%,C级60%,D级0%[8] - 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通知结果,申诉10个工作日内复核[9]
首华燃气(300483) - 关于首华转债可能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11 16:18
可转债发行 - 2021年11月1日发行13794971张可转债,总额137949.71万元[3] - 2021年11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3] 转股信息 - 初始转股价格25.02元/股,2023年7月17日起修正为19.61元/股[4][5] 触发条件 - 连续20个交易日至少10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0%,董事会有权修正[6] - 2025年4月7 - 11日已有5日低于,可能触发[2][7] 修正程序 - 触发条件时拟当日开董事会决定,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7] - 未履行程序视为本次不修正[7]
首华燃气(300483) - 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2025-04-01 17:03
可转债情况 - “首华转债”转股期为2022年5月5日至2027年10月31日,最新转股价格19.61元/股[2] - 2025年第一季度132张“首华转债”转股,票面13,200元,转成670股[2]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首华转债”剩13,789,843张,金额137,898.43万元[5] 股份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限售股9,377,000股占3.49%,2025年3月31日为0股[5] - 2024年12月31日无限售股259,177,709股占96.51%,2025年3月31日为268,555,379股[5] - 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68,554,709股,2025年3月31日为268,555,379股,变动670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