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星(3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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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星:2024年报净利润0.45亿 同比增长95.65%
同花顺财报· 2025-04-21 22:00
财务表现 - 基本每股收益0.15元 同比大幅增长87.5% 较2022年增长25% [1] - 净利润0.45亿元 同比飙升95.65% 较2022年增长32.35% [1] - 营业收入10.75亿元 同比增长15.72% 较2022年增长40.89% [1] - 净资产收益率7.56% 同比提升99.47个百分点 较2022年增长37.7% [1] - 每股净资产1.97元 同比下降3.9% 较2022年下降6.19% [1] 股东结构 - 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比例53.9% 较上期减少624.1万股 [1] - 何德平为第一大股东 持股38.04% 持股数量9398.94万股 [2] - 何云涛为第二大股东 持股6.65% 持股数量1643.19万股 [2] - 建水县德运企业管理为第三大股东 持股6.22% 持股数量1537.64万股 [2] - 本期新增7位股东 包括摩根士丹利国际持股91.34万股 [2] - 本期退出6位股东 包括罗邦毅原持股258.05万股 [2] 分红方案 - 拟实施10派1.5元(含税)分红方案 [3]
新美星(300509)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1 21:55
经核查,根据公司独立董事李苒洲先生、苏子豪先生、柯莉拉女士的任职经 历以及提交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江苏新美 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
新美星(300509) -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2025-04-21 21:55
关联交易 - 2024年与关联方物流科技关联交易预计不超600万,实际0,差异600万[3][4] - 2025年预计与关联方物流科技交易不超1000万,已发生0,上年0[6][7] 物流科技情况 - 注册资本3000万,2024年末总资产1.36亿、净资产1160.23万[7][8] - 2024年度营收1.5亿、净利润85.91万[7][8] 会议审议 - 2025年4月21日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5][16][17]
新美星(300509) -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21 21:55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8,752,154.54元[3] - 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28,752,154.54元[10] 财务数据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102,159,414.91元,本期计提12,695,015.00元,期末110,583,623.63元[4] - 合同资产坏账准备本期计提1,877,542.35元,期末1,877,542.35元[4]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初2,466,017.50元,本期计提1,858,783.60元,期末3,111,944.87元[4] - 存货跌价准备期初9,664,074.77元,本期计提12,320,813.59元,期末10,063,159.95元[4] 政策相关 - 应收账款一年以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一至二年为10%,二至三年为30%,三至五年为50%,四至五年为80%,五年以上为100%[6] 审批情况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审计机构审计[10]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均认为计提合理并同意[11][12][13][14]
新美星(3005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1 21:55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和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
新美星(300509) - 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5-04-21 21:55
业绩总结 - 2024年营业收入10.75亿元,较2023年增长15.78%[3] - 2024年净利润4525.22万元,较2023年增长94.36%[3] - 2024年经营现金流净额2.36亿元,较2023年增长178.54%[3] 资产情况 - 2024年末资产总额24.03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5.49%[3] - 2024年末货币资金6.46亿元,占比26.86%,比重增8.62%[4] - 2024年末应收账款1.06亿元,占比4.43%,比重减2.49%[4] - 2024年末存货12.44亿元,占比51.74%,比重减4.46%[4] 现金流量 - 2024年经营现金流入13.72亿元,较2023年增长13.70%[6] - 2024年投资现金流净额 -3659.64万元,较2023年增长457.23%[6] - 2024年筹资现金流入2.97亿元,较2023年增长134.89%[6]
新美星(300509) - 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告
2025-04-21 21:55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5月9日15:00至17:00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 -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录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参与[2] - 出席人员有董事长何云涛等[2] 报告披露 -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 提问方式 - 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提问或扫描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2]
新美星(300509)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21 21:55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3] - 2025年4月21日审计委员会等均审议通过续聘议案[2][11][12] - 续聘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12]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59人,注册会计师349人等[5] - 2024年度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等有具体数据[6] -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81家,收费总额8,151.63万元[6] 审计收费情况 - 2024年和2023年年报审计收费均为61.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均为5.00万元[10] 风险与处罚情况 -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6] - 公证天业近三年受行政处罚2次等多种处罚[6] - 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多种处罚,15名受行政处罚各1次[7]
新美星(300509) - 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1 21:55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江苏新美 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独立董事李苒洲先生、苏子豪先生、柯莉拉女士的任职经 历以及提交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