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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星(300509)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 公司")及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 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 证券投资具体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二级市场 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原则上不得实施套期保值以外的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类投资项目及以投机为目 的的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等高风险投资项目;从事股票、期货、期权等高风险的投 机活动(按照国资股东统一 ...
新美星(30050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32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公司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 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
新美星(300509)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遵循企业的发展战略; (三)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2025 年 11 月)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防范和化解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 关人员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 (五)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三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 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 ...
新美星(3005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3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 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 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董事、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信 息披露相关工作,为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工作便利, 财务负责人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工作,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应当建立有效机制,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够第一时间获悉公司 1 重大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完整性。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
新美星(30050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32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1]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5] - 公司因环境违法违规被调查等环境信息事项需报告[1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属重大风险[19] 报告流程与责任 - 各部门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任一时点后及时预报[22]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联系董秘办并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24]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7] - 董秘办和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27]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7]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报告工作[29] - 董事等人员应保密内幕信息[29] - 瞒报重大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9] 制度相关说明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1] - 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1] - “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33]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 - 制度落款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34]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11月[34]
新美星(300509)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 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 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 在开展市值管理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 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营 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和透明度,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 期的 ...
新美星(3005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32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 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 ...
新美星(300509)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8 20:32
2025 年 11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0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4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新美星(3005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 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以及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 书组织实施;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 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 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
新美星(300509)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 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 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 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