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星(3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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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星(3005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3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 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 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董事、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信 息披露相关工作,为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工作便利, 财务负责人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工作,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应当建立有效机制,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够第一时间获悉公司 1 重大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完整性。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
新美星(30050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32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1]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5] - 公司因环境违法违规被调查等环境信息事项需报告[1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属重大风险[19] 报告流程与责任 - 各部门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任一时点后及时预报[22]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联系董秘办并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24]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7] - 董秘办和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27]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7]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报告工作[29] - 董事等人员应保密内幕信息[29] - 瞒报重大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9] 制度相关说明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1] - 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1] - “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33]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 - 制度落款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34]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11月[34]
新美星(3005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3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制度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并审议施行[28][29] 沟通对象与方式 - 沟通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7]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工作,避免以交流代替披露[8] 说明会要求 - 规定情形下应召开说明会并提前公告、开通提问渠道[13][14]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注重互动[15]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办公室为专职部门[22][23] - 从事人员需具备素质技能并接受培训[23] 其他要求 - 结束活动编制记录表并刊载,建立健全管理档案[9][10][11][24][25] - 尽量避免在特定时间接受现场调研[25]
新美星(300509)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32
市值管理策略 - 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加强管理、维护权益[2] - 遵循合规性、系统性等五项原则[4][5] - 可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提升投资价值[11] 组织与监管 - 市值管理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7] - 监测市值等指标,偏离向董事会报告[17] 股价异常应对 - 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有明确情形界定[20] - 出现情况应披露异常波动公告等[19]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订亦同[23] - 与法规冲突按有效规定执行[22]
新美星(3005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32
内幕信息界定 - 制度适用公司及其持股50%以上子公司、参股公司等[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知情人相关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7] - 5%以上股份股东等知情人应配合登记备案[10] - 知情人应及时告知公司相关情况[11,19] - 知情人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0] - 5%以上股份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内幕信息[23] 档案与报告 - 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等档案[9]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10年[15,18,19]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8] - 发生重大事项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1,12]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内报浙江证监局[18] - 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后报送档案和备忘录至深交所[21] 保密与责任 - 公司控制内幕信息知悉范围和传递环节[20] - 筹划重大事项前相关方做好保密预案并签协议[22] - 公告定期报告前财务等人员不得泄露报告及数据[21] - 知情人违规公司自查、处罚并报结果备案[22] - 保荐人等擅自泄露内幕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3] 制度管理 - 董事会负责登记备案工作,董秘组织实施[19]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6]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法规依相关规定执行[25]
新美星(300509)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8 20:32
公司基本信息 - 2016年4月8日核准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注册资本为29640万元,股份总数2964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0][23][24] - 何德平持股比例50%,何云涛持股比例40%,建水县德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2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可通过五种方式增加资本,六种情况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28] - 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选择两种方式,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有数量和时间限制[30][31] - 发起人等不同主体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34][3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规收益收回、决议异议、诉讼等有相关权利[35][41][44][45] - 股东滥用权利需承担赔偿和连带责任[48]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不同事项有金额和比例标准,普通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55][58][59][90][92] - 股东会召开时间、召集、通知、投票等有相关规定[62][68][73][75][7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122] - 董事会会议召开、决议、记录保存等有相关规定[130][131][132][135] 其他规定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披露年报、中期报告和季度财报[168] - 公司分配利润、公积金、现金分红等有相关规定[169][171][174][175][177][179]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解聘等有相关规定[189][190][191] - 公司信息披露、通知送达等有相关规定[196][19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通知债权人等有相关规定[200]
新美星(30050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3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改聘时新聘请的需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5] - 聘期一年,可续聘[10]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审计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7]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含)应说明金额等情况及原因[11] - 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应在年报披露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11]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9]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20]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违约损失由责任人承担[20] - 存在严重行为的事务所,股东会决议后不再选聘[20] 制度相关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6] - 制度经董事会制订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2] - 与新规或修订后章程冲突按新规执行并修订审议[22]
新美星(30050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20:32
子公司股权与治理 - 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分全资和控股,全资持股100%,控股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2] - 子公司可不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可只设1 - 2名监事[5] 人员委派与管理 -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人选经总经理办公会确定[7]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部接受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和监督,财务人员接受管理[10] - 子公司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基础工作,及时报送报表和资料,报表接受审计[10] - 子公司严格控制与关联方往来,避免非经营占用[12] - 子公司对外借款需按公司制度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提供对外和互相担保[12] 投资与融资 - 子公司投资决策须制度化、程序化,经公司批准实施[14] - 子公司项目融资需担保,提前报材料,经审核和决策程序批准后办手续[16] - 原则上子公司不得进行风险投资,拟实施需提交材料并经公司批准[16]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唯一对外信息披露部门,子公司披露信息需经核查确认[19] 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发生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20]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审计监察部负责内部审计[24] - 子公司董事长等调离子公司时需实施离任审计[25] 考核奖惩 - 子公司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27] - 子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并奖惩[27]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实施[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与法律法规或章程抵触时及时修订[30]
新美星(300509)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提高内部审计工作 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江苏 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 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的控制 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有关人员 ...
新美星(300509)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20:32
业务目的与交易规则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5] - 只允许与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5] - 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外币收(付)款谨慎预测量[6] 币种与审批规则 - 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7] - 业务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7] - 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 - 单次或累计金额达到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8] -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业务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9] 数据管理与审查 - 财务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外汇收支预测并更新数据[12]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或不定期审查业务情况并报告审计委员会[14] 风险报告与披露 - 汇率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上报财务总监、总经理,必要时向董事会汇报[19] - 业务有重大异常或风险,财务部应提交分析报告和方案,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9] - 重大风险达到规定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及时公告[21] - 业务亏损金额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1] 其他规定 - 公司按规定披露业务信息,审议议案后需公告决议及交易具体情况[21] - 业务档案由财务部保管,期限10年[21]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修订[23] - 制度中“低于”“超过”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亦同[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