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科技(3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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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4 17:0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3]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13]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2]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下必须审计[8]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9] 募集资金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对其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9]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管理机构为公司证券部[20] - 定期报告由证券部组织编制,经审核后由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0]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草案由证券部起草,董事会秘书审核,会议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1]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起草,董事会秘书审核,按不同名义分别由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或总经理审批,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1] 人员职责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等应通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敦促披露[21] - 证券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多项职责[22][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等工作[24] - 董事等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按时披露[25] - 财务部门等对证券部等信息披露有配合义务[29] - 财务部门制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向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报送报告[30]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1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多类人员和机构,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1] - 公司拟披露信息符合特定情况可申请豁免披露[31] -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股价异常波动时应立即披露[32]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秘书管理,证券部承办[34]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记录归档保管[34]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处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报深交所备案[36] - 公司董监高对信息披露负责,部分人员承担主要责任[37]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37]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培训并报深交所备案[39]
三德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年3月)
2024-03-04 17:07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4年3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 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 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 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 公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相关的行为,参照本规 范相关规定。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当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身利益与 ...
三德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4 17:07
会议安排 - 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4日召开,应到7人实到7人[2] - 拟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24][25] 公司决策 - 拟将经营期限由20年变更为永久存续,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制定并修订部分治理制度,部分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23]
三德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4 17:07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 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 决策等环节的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 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二)可以接触、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手方和 其关联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财务顾 问、保荐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依法从公司获取有关 内幕信息的外部单位人员;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审批等环节的外部 单位人员;接触内幕信息的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由于亲属关系、业务往来关系等 原因知悉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
三德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4 17:07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 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持有的股份 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虽不足 50%,但依其持 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有 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的股东。 第三 ...
三德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04 17:07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 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 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湖 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组成,人员为单数且不少于三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 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
三德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4 17:07
信息报告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报告[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及时披露并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8]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8]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5]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预报重大信息[15]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当日内进行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17]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信息需在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当日内[23]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负责归集信息并向董事长报告、知会董事会秘书[23] 信息管理职责 - 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1]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21]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制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多项职责[22]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订相应报告制度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3] -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24] - 监事会成员对其他报告人负有监督义务[2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配合公司调查问询并如实回复[24]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未及时报告等情形[26]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9]
三德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2-19 18:41
证券代码:300515 证券简称:三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朱先富先生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 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 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 股东朱先富先生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的业务。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 | --- | | 股东 | 是否为 第一大 | 本次质押股 | 占其所 | 占公司 | 是否 | 是否为 | 质押 | | 质押 | | | 质押 | | --- | --- | --- | --- | --- | --- | --- | -- ...
三德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2-08 18:34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日持股 5%以 上股东陈开和先生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的业务。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515 证券简称:三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陈开和先生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 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 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 | 是否为 第一大 | 本次质押 | 占其所持 | 占公司总 | 是否 | 是否 为补 | 质押起始 | | 质押到期 | | | | --- | --- | --- | --- ...
三德科技: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2-06 19:44
证券代码:300515 证券简称:三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 A 股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 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75 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2024 年 1 月 8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01)。 截至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