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科技(30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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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3005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9 11:5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请求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9] 股东会通知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0]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4] 投票权相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7,2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7,25]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表决应分别进行[18] 会议记录与结果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8] 计票与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19]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19] - 股东会结束后按深交所要求披露决议,内容由董事长审查、董事会秘书实施[31]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注明出席会议股东等信息,同时公告律师意见书[31] 关联交易与合同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7]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高管以外的人订立公司全部或重要业务管理合同[27]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决议[27] 决议执行与报告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审计委员会事项由其召集人实施[30] - 决议执行结果由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向股东会报告[31] 议事规则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3]
*ST汇科(300561)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19 11:52
交易董事会审议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审议披露[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披露[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披露[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披露[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披露[9] 交易股东会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后提交审批[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收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后提交审批[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后提交审批[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后提交审批[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后提交审批[11]
*ST汇科(300561)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19 11:52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6]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披露报告[16] 决议通过条件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0] -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需全体半数以上同意[26] 财务资助审议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2/3以上出席董事通过并股东会审议[23] 关联信息管理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4] - 独立董事至少季度查阅与关联方资金往来[37] 办法相关 - 办法以法律法规为准,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38][39]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
*ST汇科(300561)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经营场所、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8-19 11:52
经营调整 - 拟增加“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范围[1] - 拟变更经营场所为“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七路1号2栋厂房三层303单元”[1] 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4] - 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3]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5][7]
*ST汇科(30056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19 11:52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为其提供资金[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交易须依规决策实施,不得形成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7]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对方应提供反担保[9] - 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9] - 股东会审议担保议案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9]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可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2]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股份[12] - 控股股东等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造成损失,责任人需担赔偿和法律责任[16]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况处分或追究责任并报告公告[16] 清偿方式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可探索金融创新方式[17] - 非现金资产抵偿须属同一业务体系,经评估定价[17] 方案审批 - 独立董事需对以资抵债方案发表意见或请中介出报告[18] - 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批准,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以法规和章程为准[20][21][22]
*ST汇科(300561) -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5-08-19 11:52
人事变动 - 董事孙玉玲因个人原因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2] - 补选崔云峰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 - 聘任崔云峰为公司副总经理[4][5] 人员信息 - 崔云峰1981年出生,2004年加入东港股份,2025年3月加入公司负责销售[9] - 截至公告披露日,崔云峰未持股,与大股东无关联关系[9]
*ST汇科(300561)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9 11:52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通知8月15日送达[1]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由何锋主持[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2] - 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ST汇科(300561)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19 11:5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委员产生方式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选聘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需提前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提建议和材料[13] 会议情况 - 不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 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提供被提名人资料等[7]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审议[8]
*ST汇科(30056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19 11:52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选聘采用公开方式,结果需公示[6] 评分机制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9] 聘期规定 - 公司与受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12]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4] 特殊情况关注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情形[15] - 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项目被立案调查需关注[15] 改聘相关 - 公司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六种情况[16]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需讨论原因并调查拟聘事务所情况[16] 解聘流程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事务所应按章程提前通知[18] - 股东会表决解聘事务所时,事务所可陈述意见[18] 时间要求 - 公司更换事务所原则上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文件保存 - 公司和事务所应妥善保存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18] 信息安全 - 公司和事务所应增强信息安全意识,担负主体和保密责任[18] - 公司选聘时需审查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18] - 选聘合同应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和要求[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9]
*ST汇科(300561)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8-19 11:5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7709874894[2] - 公司住所为珠海市高新区鼎兴路199号1栋9 - 15层,邮政编码为519085[2] - 公司经营范围含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气安装服务等[3]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总数为32,810.7975万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司发行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3] 股东权利与限制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报酬等多项重要事项[9] - 超规定比例的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需股东大会审议[1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正副董事长[2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32] 利润分配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现金分配[40]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41]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6][4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