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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30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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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3005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20:1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4] 董事会审批事项 - 公司“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交易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及时披露[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低于50%等5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9] - 公司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低于30%的事项由董事会决定[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0]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4]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6]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7]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17] - 非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9]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同意票[21]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提案未获通过且有关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2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8]
熙菱信息(30058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20:18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2] - 管理目的包括建立沟通机制、吸引长期支持等[3] - 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4] 沟通与活动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6] - 通过多渠道开展管理工作,设联系电话并保证畅通[5][7] - 特定情形召开说明会,年报披露后及时开业绩说明会[9] 人员与职责 - 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人员需具备相关素质技能[12]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接待和推广工作[16] 信息披露 - 披露信息第一时间在指定媒体公布[16]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前30日接受调研、采访等[17] - 活动结束2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建立事后核查程序[21][22]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审议分红方案前与股东交流,刊载信息不替代披露义务[23][25] - 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18] - 沟通前要求特定对象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0]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信息泄露[26] - 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报告并公告,违规人员担责[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29] - 制度涉及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2月[30]
熙菱信息(300588)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20:18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证券事务部,配合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 作。 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 与证券交易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 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的,公 司董事会在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熙菱信息(3005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20:18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薪酬方案审议批准 - 董事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年度薪酬方案[6] 董事薪酬形式 - 公司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领报酬,标准及发放形式以股东会决议为准[8]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 -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10] 薪酬调整与税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随公司经营状况变化调整[11] - 薪酬及津贴为税前收入,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3]
熙菱信息(30058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20:18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全面、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熙菱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可能发生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当日 内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制度 所指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熙菱信息(300588) -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20:18
交易审议 - 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6] - 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6] - 12个月累计金额达总资产30%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0] 交易计算 - 委托理财以额度算占净资产比例,期限不超12个月[8] - 股权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按对应公司指标计算[8] 报告披露 - 股权达标准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9] 制度规定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程序豁免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可免股东会审议程序[10]
熙菱信息(30058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20:18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内幕信息[4]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知情人档案[8]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知情人档案[11] - 披露重大事项后变化需补充提交档案[11] - 档案和备忘录保存至少十年[14] 信息流转 - 内幕信息流转一般控制在所属部门范围内[11] - 部门间流转需原持有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11] - 对外提供需分管副总与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备案[11] 自查备案 - 定期对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14] - 处分决定做出后2个工作日报证监会和交易所备案[21] - 知情人受处罚后报送结果并公告[22] 责任追究 - 保留追究违规股东等责任的权利[21] - 可解除违规服务合同并报送处理[22]
熙菱信息(30058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20:18
董事选举投票制度 - 公司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适用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3] - 股东 10 万股有表决权股份,选 N 名董事共享 10×N 票表决权[3] 选票有效性 - 选票投票权总数≤合法拥有数则有效[4] - 投票权分散投多位候选人需重确认数额,否则作废[5]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需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半数[5] 特殊情况处理 - 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相同且可能超拟选聘人数按不同情况处理[5] - 候选人得票未超半数致当选人数不足,符合者当选,剩余重选[5] 信息披露与实施时间 - 公司需披露投票制度、当选董事得票绝对数等信息[6] - 实施细则自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8]
熙菱信息(30058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20:1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应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6] - 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1]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以满足要求的所有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9] 审计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0]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改聘与解聘 - 出现七种情况应改聘,改聘时审计委员会约见前后任事务所[13]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60天通知[14] 信息披露 - 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23] - 事务所分包或转包等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17][21]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处罚[18] 信息安全 - 选聘时加强对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20] - 选聘合同设单独条款明确信息安全责任和要求[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订亦同[29]
熙菱信息(300588) - 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12月)
2025-12-10 20:18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履行或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年报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部负责提供年报数据的财务 部、证券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