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300592)

搜索文档
华凯易佰: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3 20:14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4-083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学礼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华凯易佰")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以微信、电话等通讯方式通知至各位董事,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利和希尔顿酒店 8 楼会议厅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新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人数 9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9 ...
华凯易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蔡四平)
2024-07-23 20:14
独立董事提名 - 蔡四平被提名为华凯易佰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7] - 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违规[9][11] - 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及任期符合规定[11] 候选人承诺 - 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2] - 任职遵守规定,确保履职时间精力[12] - 不符任职资格及时报告并辞职[12]
华凯易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学礼)
2024-07-23 20:14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学礼先 生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 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 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
华凯易佰: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23 20:14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 适应战略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 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 和主持战略委员 ...
华凯易佰: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7-23 20:14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4-088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易佰"或"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4:30 在湖南省长沙市 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A 座 1610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
华凯易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蔡四平)
2024-07-23 20:14
董事会提名 - 华凯易佰科技提名蔡四平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无违规情况[7][8]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限制情形[10] - 被提名人无证券市场禁入等多项违规[11][1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不超三家[13]
华凯易佰: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7-23 20:14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 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耿立 鹏先生、刘铁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公司监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4-086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2 ...
华凯易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钟水东)
2024-07-23 20:14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钟水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7][8]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无证券市场禁入等问题[10][11]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无刑事处罚等问题,未受交易所谴责[1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公司任职未超六年[12][14]
华凯易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钟水东)
2024-07-23 20:14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钟水东作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提名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 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 ...
华凯易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23 20:14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且至 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