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300592)

搜索文档
华凯易佰(300592)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
2025-04-22 21:28
回购注销 - 拟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为6.73元/股[10] - 调整后回购数量为48.4400万股[10] - 回购价款总计326.0012万元加利息[11] - 回购后总股本变为404,361,469股[12] 权益分派 - 2023年度以289,175,621股为基数,10股派4元、转增4股[8] 审批情况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相关调整并提交审议[15] - 监事会认为合规并同意[16] - 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减资程序及信息披露[18][19]
华凯易佰(300592)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2025-04-22 21:28
股权激励 - 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形,具备主体资格[3]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4] 激励对象变动 - 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名因当选监事不再具备激励资格[5] 回购注销 - 对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5] - 回购价格调整为6.73元/股,数量调整为48.44万股[5]
华凯易佰(300592) -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4-22 21:28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2月20日公司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 2024年3月7日激励计划获临时股东大会批准[5] - 2024年3月18日公司完成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6] - 2025年4月22日公司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6] 激励计划关键信息 -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8]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8] - 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5%[8]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3月7日[8] - 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3月17日届满[8]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9] 业绩情况 - 2024年营业收入902,221.00万元,较2023年651,786.06万元增长38.42%,满足业绩考核要求[9] - 以2023年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均不低于30.00%[9] 激励对象与股票调整 - 114名激励对象中10人离职、1人任监事失去资格,103人考核合格,可解除限售比例100%[9] - 取消11名激励对象资格,回购注销34.6000万股,回购价格由9.82元/股调为6.73元/股,回购数量调为48.4400万股[12] - 激励对象人数由114人调为103人,激励数量由2,341.0801万股调为2,292.6401万股[12] 解除限售情况 -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802.4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8%[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103名激励对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16]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17] - 符合解除限售资格条件的激励对象有103名[17] -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2.4240万股[17][18]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19] -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认为华凯易佰和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20] -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20] -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后续手续[20] 其他 - 2024年5月21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4.00股[14] - 公告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24]
华凯易佰(300592) - 关于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2-311号)
2025-04-22 20:5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公司向泗阳芒励多和泗阳超然购买深圳易佰10%股权,价格36000万元[11] - 2023年6月6日深圳易佰完成10%股权持有人变更登记[12] 业绩总结 - 深圳易佰2023 - 2024年净利润目标不低于69000万元[14] - 2023 - 2024年度累计考核业绩77592.23万元,超承诺数8592.23万元[15] - 累计完成2023 - 2024年度预测盈利的112.45%[15]
华凯易佰(300592)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2 20:57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2-309 号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易佰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凯 易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
华凯易佰(300592) - 易佰网络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湘审〔2025〕326号)
2025-04-22 20:57
审计报告信息 - 审计报告编号为天健湘审〔2025〕326号[4] - 审计涵盖2024年相关报表及附注[4]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2日[11] 审计结论 - 财务报表按准则编制,公允反映2024年财务状况等[4] 各方职责 - 管理层负责编制报表及内控、评估持续经营能力[6][7] - 治理层负责监督财务报告过程[7] 注册会计师工作 - 对报表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报告,执行多项工作[8] - 需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恰当性得出结论[9]
华凯易佰(300592)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2 20:57
激励计划 - 2024年2 - 3月完成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审议及授予登记[8][9] - 2025年4月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议案[10] - 授予114名激励对象,11名不具备资格,103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12]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总量35%[11] -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2.4240万股,占总股本1.98%[13]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902,221.00万元,较2023年增长38.42%[12] 权益分派 - 2024年5月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4股[14] - 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289,175,62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4元含税[18] 回购注销 - 调整后回购注销数量为48.4400万股,价格6.73元/股[19] - 回购价款总计326.0012万元加利息,用自有资金[20]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由404,845,869股变为404,361,469股[20] - 回购注销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1]
华凯易佰(300592) -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2 20:57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释 义 1 | | --- | --- | | 第二章 | 声 明 3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4 | | 第四章 |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5 | | 第五章 |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7 | | | 一、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7 | | |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7 | | | 三、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9 | | 第六章 |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1 | | |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依据及原因 11 | | | 二、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1 | | | 三、回购资金来源 13 | | 第七章 |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4 |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释 义 在本报告中,如无特殊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 | - ...
华凯易佰(300592)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2 20:57
| 第 15—110 页 | | ---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5〕2-308 号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易佰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华凯易佰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 1—6 | 页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 7—14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7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华凯易佰(30059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2 20:3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