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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30059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6:0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 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公司证券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的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 披露的其他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 ...
华凯易佰(300592) -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6:01
交易审议 - 金融衍生品交易需编制可行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等合理预计并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7] 信息披露 - 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股东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8] 职责分工 - 董事会负责交易运作和管理,董事长具体运作并签署协议,财务部统一管理[10] - 财务部负责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等,法务部审核合同,审计部监督合规,证券部审查决策程序并披露信息[10] 交易操作 - 财务部评估风险确认方案,审核批准后实施,严格按方案操作并签合同[10][11] - 财务部对每笔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登记,跟踪状态,安排资金,向证券部报备[11]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经同意子公司不得交易,须以自身名义设账户[2] 交易限制 - 套期保值业务品种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针对金融衍生品或对手设定止损限额并执行规定[14] 人员要求 - 参与交易业务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14] - 交易业务操作和相关人员相互独立,由审计部监督[15] 结算与应对 - 财务部按合约与金融机构及时结算[16] - 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时,财务部及时汇报,公司综合应对[16] 监督与政策 - 审计部监督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执行情况[18] - 交易会计政策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19] 违规处理 - 违规开展交易或疏于管理造成损失,相关人员严肃处理[18] - 日常监管上报虚假信息,追究责任人责任[18]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华凯易佰(30059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6:0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信息报送 - 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9] - 重大事项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9] - 重大事项及披露后变化或异常波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12] 知情人管理 - 内幕信息发生知情人告知董秘[10] - 董秘组织填写登记表并签保密协议[10] - 相关方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13] 信息处理 - 董秘评估需披露时起草文件初稿交董事长审定[11] - 内幕信息流转和对外提供需批准并备案[16] 保密要求 - 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财务报表及数据[18] - 筹划重大事项启动前做好保密预案并签协议[19] - 公开前知情人保管资料防泄露[20] 违规处理 - 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2] - 发现违规核实追责并报送情况[23]
华凯易佰(3005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6:0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 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职,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 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 ...
华凯易佰(30059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6:01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人员委派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监高由总经理决定[7] 财务与经营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9] -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借资金、提供担保和抵押质押[12] - 对外借款需报公司履行审批程序[14] - 经营及发展规划需服从公司总体规划[12] - 投资决策需制度化、程序化[12] - 交易事项按公司章程权限提交审议[13]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5] - 控股子公司需按审计报告和建议书整改并报告结果[16] 信息管理 - 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重大信息,未公开前保密[18] - 董事长为信息提供第一责任人,可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为具体负责人[18] - 具体负责人应明确信息提供部门及人员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备[18] 事项报告 -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及时报告[18] - 对外投资、担保、融资等事项应及时报告[18] - 收购或出售资产等事项应及时报告[1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及时报告[18] - 租入或租出资产应及时报告[18]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1]
华凯易佰(30059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6:01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机制、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5]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6]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7] 工作开展与要求 - 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 需在定期报告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9] 会议相关规定 - 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12] 时间限制要求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现场调研等[12] 人员职责相关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管负责人[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职责[18] 人员素质与培训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8]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性培训[18] 发言与信息反馈 - 未经授权和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19] - 公司各部门内部信息反馈责任人需及时报告规定披露事项[19] 调研与采访要求 - 公司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19] - 公司接受采访或调研应形成书面记录,要求调研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0] - 公司应要求调研方发布研究报告等文件前知会,有误应要求改正[20] 档案与记录管理 - 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和数据库,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2]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应包含参与人员、交流内容等信息[25]
华凯易佰(30059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6:0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产品交易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 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 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定义及管理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含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 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 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包括购买或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 券、资产管理计划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 ...
华凯易佰(300592)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6:0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行 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因下列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本制 度: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 ...
华凯易佰(3005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6:01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华 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华凯易佰(300592)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6:01
第二条 本规定所述的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 披露主体,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传播有关信息 的机构和个人,包括: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第二章 目的和遵循原则 第三条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沟通 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 司治理结构,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接待和推广的行为,促进公司与投资者、潜 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特定对象等主体之间的良性关系,加强公司 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