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30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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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SZ):上半年净亏损5671.76万元
格隆汇APP· 2025-08-25 21:03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10.19亿元 同比增长17.8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671.76万元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亏损6496.02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614元 [1]
诚迈科技(30059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20:42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7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5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9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1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2 | | 第一节 | 通知 43 | | 第二节 | 公告 43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4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45 | | --- | --- | | 第十一章 | 附则 4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诚迈科技(300598)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2025-08-25 20:42
财务负责人任职要求 - 从事财务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会资格[2] 财务负责人聘任与任期 - 由总经理提名,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董事会审议聘任[6] - 任期与其他高管一致,期满可连任[6] 财务负责人离职与考核 - 辞职提前1个月书面报告,经批准离任[6] - 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和任期绩效考核[7] 财务负责人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范围含9种情况,形式有5种[7][8] - 造成经济损失追究经济责任,犯罪由司法机关追责[8]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9]
诚迈科技(30059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5 20:42
独立董事职权与审议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专门会议规则 - 会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特殊情况过半数同意可不受限[9]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人召集主持[10] - 过半数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0] - 表决一人一票,非独立董事列席无表决权[10] 其他事项 - 会议档案保存至少10年[11] - 证券部承担日常工作,董事等配合[13] - 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保密[13] - 述职报告应含参与专门会议工作情况[13]
诚迈科技(300598)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5 20:42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 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使用人使 用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可能 产生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统计 数据及需报批的重大事项。 - 1 -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附件一),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后交由公司 财务总监审核,并由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对外报送信息经办人、部 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对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董事 ...
诚迈科技(30059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5 20:4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5][6] - 协议生效后或未来12个月内、过去12个月内符合关联人规定情形的视同为关联人[7] 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日常关联交易可免[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总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总额超30万元但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由董事会审批[11] - 未达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批[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3]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规定[12] - 日常关联交易原则上每年签署一次,公司需合理预计当年关联交易金额[14]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等[14] - 某些关联交易不必按制度规定执行,如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等[14] 关联交易实施与管理 - 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和经理层组织实施[16] - 经董事会、董事长批准的关联交易,管理层组织实施[17] - 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需重新签署协议并提交审批[17] 关联交易审计 - 内审部在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9]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审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19]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1]
诚迈科技(30059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5 20:42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 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 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证券部为协调部 门,内审部及财务部为牵头部门。其中,协调部门负责安排审计委员会、管理层 与年审机构沟通会议的组织、记录、档案保管和日常联络,并为审计委员会开展 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牵头部门负责向审计委员会、年审机构提供沟通会 议所需生产经营信息、财务资料及其他信息,积极参与三方沟通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 ...
诚迈科技(30059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20:4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顾问[5]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9][29] 项目评估 - 募集资金到账后项目搁置超一年,应对项目可行性等重新评估[10]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评估项目[10] 协议签订与实施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以募投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3] 现金管理与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3] 协议终止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资金报备 - 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报备募投资金支付情况[8] 项目核查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10]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募投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通过专户用于主营业务[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23] - 使用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4] 内部检查与报告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9]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9] 超募资金与投向变更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17] - 变更募投资金投向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21] 专项审核与鉴证 - 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鉴证,披露结论[30] - 鉴证结论异常时,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3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制度抵触时以国家规定或修改后《公司章程》为准[32][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3] - 制度由诚迈科技于2025年8月发布[33]
诚迈科技(30059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20:42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 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