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3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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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300608) - 2020年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
2025-06-13 16:36
内部编号:2025060040 2020 年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 项目负责人: | 王婷亚 | 子的玉 | wty@shxs j. com | | --- | --- | --- | --- | | 项目组成员: | 黄梦姣 | 品,男女 | hmj@shxsj.com | | 评级总监: | 张明海 | 12-16 | | 联系电话:(021)63501349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 398 号华盛大厦 14 层 公司网站: www.shxsj.com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Shanghai Brilliance Credit Rating & Investors Service Co., Ltd. l | | 跟踪评级概要 | | --- | --- | | 编号: | 【新世纪跟踪(2025)100056】 | | 评级对象: | 2020年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服务 | | | 思特转债 | | | 主体/展望/债项/评级时间 | | 本次跟踪: | AA7稳定/AA/2025年6月12日 | | 前次跟踪: | AA7稳定/AA7202 ...
思特奇: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30
累积投票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利行使,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3] - 累积投票制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3]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除外[3] 董事候选人提名与资格审查 - 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需经现任董事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选举[2] - 董事会换届或增补时,现任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按拟选人数提名候选人[3]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满足法定任职条件,提名人需对其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需公开声明独立性[3] 累积投票操作规则 - 股东表决权数=持股数×应选董事人数,可集中投给部分候选人或分散投给全部候选人[3][4] - 投票人投选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超额投票无效,不足投票有效但差额视为弃权[6]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投票权数分别按待选相应类别董事人数计算[6] 董事当选原则与补选机制 - 董事按得票总数由高到低当选,得票需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6] - 得票相同导致超员时需再次选举,再次选举仍无法决定则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6] - 当选人数不足应选人数但超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时,缺额下次股东会补选;若不足三分之二则需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补选[5][6] 股东会实施程序 - 股东会通知需特别说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票需标明会议名称、候选人信息、累积投票说明等[6] - 股东可通过现场投票、委托投票或网络投票系统参与选举[6] - 实施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6][7]
思特奇: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30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也不得相互提供担 保。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可能产生的债务风险,并 应当对违规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章 担保的审批 第一节 被担保人的条件 第二节 担保的审查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工作,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思特奇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思特奇: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30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 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思 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 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 (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同意(并视重 ...
思特奇: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文名称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1] - 公司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14层,邮政编码100086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122.9052万元,股份总数33,122.9052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4][20] - 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首次公开发行16,855,000股普通股,2017年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且包含会计专业人士 [58]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 [8][52]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 [17][52]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4][18]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符合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六种情形除外 [4][24]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7][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等文件 [9][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11][37]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资金,若发生侵占行为董事会应启动"占用即冻结"机制 [16][45] 重大事项决策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总资产30%等情形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19][4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总资产50%或净利润影响超50%且绝对值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48]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并履行披露程序 [22][49]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 [60][63][65]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 [63][65] - 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符合独立性要求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67]
思特奇: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30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 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 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两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
思特奇: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30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规范经济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风险并增强信息披露可靠性,依据包括《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3]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控有效性、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的评价活动[3]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合规经营、资产安全、经营效率及信息披露真实性[3] 审计机构与人员设置 -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过半且含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6] - 内审部独立于财务部门,负责人需具备审计/会计等经验且与控股股东无关联[9][10] - 内审人员需保持客观公正并保守秘密,禁止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8] 审计职责与工作流程 - 内审部需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涵盖内控检查、财务审计及反舞弊机制建设[14] - 年度审计计划需覆盖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等关键业务环节[5][18]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工作底稿需完整记录并归档[19][20] 重点审计领域 - 对外投资审计需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及风险控制,证券投资需评估资金来源与风险[26][9] - 关联交易审计需核查审批回避、定价公允性及是否存在利益侵占[11][12] - 募集资金审计需监控专户管理、使用合规性及是否存在挪用[13][30] 信息披露与评价 - 内审部需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其合规性,关注会计政策变更及异常事项[15] -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披露缺陷认定、整改措施及有效性结论[15][33] - 公司需同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实意见[37] 监督与奖惩机制 - 对阻挠审计、隐瞒事实等行为可追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39][40] - 内审部工作绩效受考核监督,执行成效显著者可获奖励[38][39]
思特奇: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30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求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三)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 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用募集资金,自觉维 护公司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 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 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 ...
思特奇: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30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保障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 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各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具体人数及人员构成由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 数。审计委员会应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且召集人为独立董事 中的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提供服务,由此发生的合 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专门委员会应当向董事 ...
思特奇: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18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3054 债券简称:思特转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飞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 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飞舟先生,同意控股股东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创云信")提名刘学杰先生、李锡亮先生、夏勤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