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3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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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捷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01-05 16:17
| 证券代码:300623 |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 公告编号:2024-004 | | --- | --- | --- | | 证券代码:123115 | 证券简称:捷捷转债 |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捷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捷捷转债"转 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 向下修正"捷捷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 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1月5日起 至2024年7月4日止),如再次触发"捷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 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4年7月4日起算,若再次触发"捷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 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捷捷转债"转股价格的 向下修正权 ...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5 16:14
| 证券代码:300623 |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4-003 | | --- | --- | | 证券代码:123115 | 证券简称:捷捷转债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01 月 02 日邮件方式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 年 01 月 05 日上午 10:30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 3000 号 101 办公楼 4 楼主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黄善兵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善兵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9 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包 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 9 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 0 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2024-01-02 16:21
| 证券代码:300623 |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 公告编号:2024-00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15 | 证券简称:捷捷转债 |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捷捷转债(债券代码:123115)转股期为: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7 年 6 月 7 日;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8.78 元/股。 2、2023 年第四季度,共有 0 张"捷捷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0 元 人民币),合计转成 0 股"捷捷微电"股票(股票代码:300623)。 3、截至 2023 年第四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11,943,790 张,剩 余票面总金额为 1,194,379,000 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 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捷捷微电")现将 2023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 ...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4-01-02 16:21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300623 |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 公告编号:2024-001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15 | 证券简称:捷捷转债 | |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 日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 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 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 750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 ...
捷捷微电_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或者估值报告(申报稿)
2023-12-31 17:36
4-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 序号 | 文件名称 | 页码 | | --- | --- | --- | | 4-2-1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股权涉及捷捷微电(南通) | 1 | | | 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 | 4-2-2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股权涉及捷捷微电(南通) | 175 | | | 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说明 | |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股权 涉及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共二册 第一册)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4-2-1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1111020051202303132 | | --- | --- | | 合同编号: | 沃克森国际评合同字【2023】第1385号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3)第2160号 | | 报告名称: ...
捷捷微电_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2023-12-31 17:3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法律意见(修订稿)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 释 义 | | 2 | | --- | --- | --- | | 一、本次交易方案 | | 9 | | 二、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主体资格 | 18 | | | 三、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 34 | | |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 35 | | | 五、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条件 | 36 | | | 六、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 44 | | |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 | 66 | | |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66 | | | 九、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 69 | | | 十、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 | 70 | | | 十一、结论性意见 | | 70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法律意见(修订稿) 释 义 除非正文中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中下列 ...
捷捷微电_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申报稿)
2023-12-31 17:34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3-1-1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本声明和承诺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释义"所述词语或 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华创证券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准则第 26 号》《财务顾 问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 行尽职调查义务的基础上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 易行为的基础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不存在利害关系,就 本次交易 ...
捷捷微电_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确实无法提供的,应当说明原因及相关资产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申报稿)
2023-12-31 17:34
RSM 容诚 审计报告 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3|215Z030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4-1-1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mor.gov.cn) 进行查验。 容i 目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 | | 2 | 资产负债表 | | 1-2 | | 3 | 利润表 | | 3 | | 4 | 现金流量表 | | 4 | | 5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5-7 | | 6 | 财务报表附注 | | 8-74 | 4-1-2 y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容诚审字[2023]215Z0308 号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捷捷微电(南通 ...
捷捷微电_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申报稿)
2023-12-31 17:34
公司概况 - 股票简称捷捷微电,代码300623;债券简称捷捷转债,代码123115,均在深交所上市[1] 交易方案 -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捷捷南通科技30.24%股权,发行股份、现金支付对价比例分别为65.00%、35.00%[28] - 拟向不超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66,000万元[22] - 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101,600.00万元[28] 交易数据 - 以202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捷捷南通科技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162,749.76万元,评估价值为340,654.81万元,增值率为109.31%[3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4122346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5.30%,发行价16.02元/股[34] -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736389956股,交易完成后预计为777613423股[39] 财务影响 - 2023年6月30日交易完成后负债总额较交易完成前增加9.26%,所有者权益较交易完成前下降8.32%[44] - 2023年1 - 6月交易完成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993.88,较交易完成前下降6.37%[46] - 2023年交易完成前资产负债率为47.33%,交易完成后为51.71%,变动率4.38%[46] 决策进程 - 2023年1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易预案等议案,同日与交易对方签署购买资产协议[48][49] - 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易报告书等议案,同日与交易对方签署补充协议[49] - 2023年12月28日,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49] 风险提示 - 本次交易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存在审批风险[50] -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技术产品更新快,研发投入不足会使核心竞争力下降[80] - 半导体行业有周期性,宏观经济波动会影响标的公司经营业绩[81] 历史股本变动 - 2017年3月14日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2360万股,发行后注册资本9360万元[168] - 2018年以9460.14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9股,股本总额增至17974.266万股[175] - 2020年非公开发行3566.0997万股,募集资金75530万元[180]
捷捷微电: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29 16:18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捷捷微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锦雄 联系电话:0755-8830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万静雯 联系电话:0755-8830930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万静雯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12 月 2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三会材料、公司章程等制度,访谈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