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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莆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3 18:26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当设 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 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
光莆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3 18:26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做 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 券违法违规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物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 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负责 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
光莆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3 18:26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
光莆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3 18:24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关联交易, 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 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公司应当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确 定公司关联人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人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当仔细查阅关联人名 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当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 批、报告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三)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 ...
光莆股份: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3 18:24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 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 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系统是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服 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向股东提供的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服务,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 第五条 公司通过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应当与 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第二章 网络 ...
光莆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3 18:2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12 点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800-1812 号综合楼 12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 元勇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
光莆股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3 18:24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规范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 效控制和防范期货套期保值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生产经营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价格 波动所产生的风险为目的。公司根据公司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进行期货套期保 值交易(以下简称"期货交易"),以抵消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 稳定采购成本,保障公司业务稳步发展。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现 有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品种。 第三条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 司")。 第四条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 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 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不得参与从事其他的期货业务; 3、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 ...
光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3 18:24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光莆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以下无正文)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光莆股份: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3 18:2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厦门光莆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 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专项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 ...
光莆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3 18:24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