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300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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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鹿股份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11-03 15:18
股票简称:飞鹿股份 股票代码:300665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债券代码:123052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零二三年九月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 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 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
飞鹿股份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11-03 15:1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三年九月 | | | | 目 录 1 | | --- | | 释 义 2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2 | | 三、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2 | | 四、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及其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的说 | | 明 14 | |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14 | | 六、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说明的事项 15 | | 七、保荐人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21 | | 八、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22 | | 九、推荐结论 22 | 释 义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常用词语释义 | 发行人、公司、飞 | 指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鹿股份 | | | | 本次发行、本次向 | 指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2023 | | 特定对象发行 | | ...
飞鹿股份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3-11-03 15:18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三年九月 | |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目 | 录 1 | | --- | --- | | 释 | 义 2 | | 声 | 明 3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 | |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4 | | |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5 | | | 三、发行人情况 5 | | | 四、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 | | | 来情况说明 9 | | |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0 | | 第二节 | 保荐人承诺事项 11 | | 第三节 |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12 | | | 一、推荐结论 12 | | |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 | | 的决策程序 12 | | | 三、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13 | | | 四、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 | | 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 ...
飞鹿股份(300665) - 关于参加2023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3-10-27 15:48
公司信息 -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证券代码 300665,公告编号 2023 - 107,债券代码 123052,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1] 活动信息 - 活动名称为“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2023 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1] - 活动主办方为湖南证监局、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 [1] - 活动方式为网络远程,参与途径为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 [1] - 活动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 日(星期四)14:00 - 17:00 [1] 交流安排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将在线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1]
飞鹿股份(300665)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收入与利润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75亿元,同比增长38.85%;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5.15亿元,同比增长35.55%[5]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36.89万元,同比下降27.5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 1530.01万元,同比增长47.29%[5] - 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总收入5.15亿元,较上期3.80亿元增长35.55%[16] - 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总成本5.40亿元,较上期4.25亿元增长24.54%[16] - 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利润为 - 1580万元,较上期 - 3599万元亏损收窄56.09%[16] - 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总额为 - 1521万元,较上期 - 3574万元亏损收窄57.43%[16] - 年初到报告期末净利润为 - 1504万元,较上期 - 3462万元亏损收窄56.55%[16] - 综合收益总额为 - 15040013.43元,上年同期为 - 34620009.94元[1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现金流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21.51万元,同比增长75.8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25363555.25元,上年同期为374625145.34元[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460578702.86元,上年同期为520579031.11元[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35215147.61元,上年同期为 - 145953885.77元[1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338675.18元,上年同期为4198773.29元[1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61148937.00元,上年同期为111747737.64元[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59810261.82元,上年同期为 - 107548964.35元[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25529798.50元,上年同期为340532158.00元[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64192486.50元,上年同期为209102513.72元[1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资产与权益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8.5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21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21%[5]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18.58亿元,较年初18.14亿元增长2.47%[14][15] - 2023年9月30日负债合计13.30亿元,较年初12.69亿元增长4.80%[15] - 2023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5.29亿元,较年初5.45亿元下降2.96%[15]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8776万元,较年初1.16亿元下降24.56%[14]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4.65亿元,较年初4.83亿元下降3.70%[1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其他项目 - 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1586.10万元,较年初增长131.18%,主要系预付材料及劳务采购款所致[8] - 本报告期末存货2.08亿元,较年初增长35.43%,主要系未结算的发出商品增加所致[8] - 年初到报告期末销售费用3067.64万元,同比增长40.78%,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所致[8] - 年初到报告期末投资收益5689.74万元,同比增长719.08%,主要系对外投资收益增加所致[8]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4135户[8] - 前十大股东中章卫国持股比例21.80%,持股数量4130.29万股[8] - 盛忠斌持股比例0.95%,持股数1,807,709股;张息持股比例0.83%,持股数1,570,980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0.79%,持股数1,493,600股[9] - 周岭松合计持有3,935,900股,詹晓秋合计持有2,002,280股[10] - 章卫国期初限售股31,229,185股,本期增加336,000股,本期解除0股,期末限售股30,893,185股[11] 股权变动与激励 - 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76名激励对象的1,248,000股限制性股票[12] - 公司确定2023年10月13日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12] - 公司拟向上海嘉麒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不超过21,000,000股,发行价格6.60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3,860万元[12] - 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3,48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96.80万元[12] 业务相关 - 公司已签订超2,000万光伏电站开发和建设业务合同[12] - 公司将2022年简易程序募投项目“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的5,348.00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 - 公司自主研发的光伏胶产品完成多家国内组件生产头部企业产品验证,取得TUV、UL认证并实现销售[12]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为 - 0.0803元,上年同期为 - 0.1682元;稀释每股收益为 - 0.0803元,上年同期为 - 0.1682元[17]
飞鹿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3-10-18 19:20
| 证券代码:300665 |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 公告编号:2023-10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52 |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 关规则的规定,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完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登记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563.00 万份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67 人 3、股票期权简称:飞鹿 JLC1 4、股票期权 ...
飞鹿股份: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3-10-13 16:56
| 证券代码:300665 |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0 | | --- | --- | | 债券代码:123052 |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株洲飞鹿 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563.00 万份股票期权,行 ...
飞鹿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3 16:54
| 证券代码:300665 |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 公告编号:2023-10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52 |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 日通过电话等形式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在《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1名激励对象的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知情 期间存在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且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资格,公司董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监事会认为:本次 调整属于公司2023年第二 ...
飞鹿股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3-10-13 16:54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2)第 451-2 号 致: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鹿股份)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 ...
飞鹿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10-13 16:54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 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68 人调整为 67 人,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