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沪宁股份(300669)
icon
搜索文档
沪宁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2024-04-22 15:43
保荐机构情况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2]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3次[2]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2]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9次[2]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3] - 对公司培训1次,日期为2023年4月15日[3] 公司相关情况 - 保荐代表人列席三会次数均为1次[2] - 公司及股东履行多项承诺事项[6] - 报告期无保荐代表人变更等特殊情形[7] 检查结果 -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各方面均无问题[4][5]
沪宁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5:4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 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宁股份"或"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相关规定,针对沪宁股份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先必特数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先必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
沪宁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22 15:41
融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7,418,459股A股,募集资金250,999,994.19元,净额242,657,513.48元[2] - 公司注册资本192,705,526.00元,证券代码300669 [6] 项目进展 - 年产100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可使用日期调至2024年6月30日[9] - 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系统研发项目预计可使用日期调至2024年12月31日[9] 其他事项 - 本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2] - 聘请国泰君安证券担任保荐机构[2] -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1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16]
沪宁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1 15:40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为37,580.77万元[5] - 2023年末资产总计103.53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6.18%[19] - 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5.89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7.68%[19] - 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4.47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32.39%[19] - 2023年末负债合计1.49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31.17%[21]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8.87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2.90%[21] - 2023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99%,净利润同比下降14.83%[39]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2.01%[41]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73.84%[41]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1.74%[41] 财务数据对比 - 2022年营业收入为404,623,074.61元,2023年为375,807,653.63元[24] - 2022年营业总成本为355,566,222.60元,2023年为325,089,466.50元[24] - 2022年利润总额为58,397,929.47元,2023年为56,178,273.43元[24] - 2022年净利润为51,818,261.27元,2023年为48,585,365.13元[24] - 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7元/股,2023年为0.25元/股[24] 股本与股权 -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192,705,526.00元,总股本为192,705,526.00股[49]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限售股13,275,708元占比6.89%,无限售股179,429,818元占比93.11%[54] 会计政策与核算 -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判断标准[155] - 公司将研发费用全部定义为研究阶段的费用,不予以资本化[139] -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168] 税收政策 - 增值税税率为5%、6%、13%[196] -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5%,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适用15%[196]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先进制造业企业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98]
沪宁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1 15:4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3日14:00现场召开[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8日[3]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重复投票以首次结果为准[2] 议案信息 - 会议审议12项议案,议案12含6个子议案[3][4] - 议案10、11、12.05、12.06为特别决议议案,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6][7]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含5项子议案[24]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669,简称沪宁投票[19]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 - 15:00[19]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 - 15:00[19] 登记信息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9日8:30 - 11:30、14:00 - 16:00[8] - 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在2024年5月9日17:00前送达[8]
沪宁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1 15:40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财务概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140,629,548.36 元。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 顾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股东在分红回报规划里做出的相关承诺,并根据公司 20 ...
沪宁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1 15:40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 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 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 ...
沪宁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1 15:40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 亿元(含2.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以及不超过0.8亿元(含0.8亿元)人 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 本型理财产品,资金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 滚动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 ...
沪宁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4-21 15:38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以形成科学、 高效的决策执行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 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董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经董事 长提议,董事会通过后可以连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设召集人一名, 由董事长兼任。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一 ...
沪宁股份: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1 15:38
www.zhcpa.cn phone 录 E | | 页 次 | | --- | --- | |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4196号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宁股份)管理 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沪宁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沪宁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二、杭州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