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合金(30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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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合金(30069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 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 投票系统。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 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 对于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且公司董事会不予配合的情形, 股东会召集人可比照本细则的规定办理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 ...
电工合金(30069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阴电工合金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 委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 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 行战略委员 ...
电工合金(30069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阴电 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
电工合金(30069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须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 会的人员构成、委员任期、职责范围和议事规则等相关事项。 第五条 公司须为审计 ...
电工合金(300697)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 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事项实行事后监管 ...
电工合金(30069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本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 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委派。 ...
电工合金(30069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第二条 公司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 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 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 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 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 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导致年报信息披露 发生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应当按照本制 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
电工合金(300697)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子公司在母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 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五条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力制定子公司章程,并依据子 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 司")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 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及《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即持有 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 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母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 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六条 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一)依法行使董事、 ...
电工合金(30069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是指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 ...
电工合金(300697)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1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过错与责任对应原则; (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四)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五)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阴电工 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