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合金(30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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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合金(300697)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8:22
证券代码:300697 证券简称:电工合金 公告编号:2025-032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向全 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上午 10 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烨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
电工合金(300697)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2025-08-29 18:22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 关公告(以下简称"预案")已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上级主管单位或有权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程序,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证券代码:300697 证券简称:电工合金 公告编号:2025-034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
有色金属概念股震荡走强 北方铜业涨停
新浪财经· 2025-08-25 09:52
有色金属概念股表现 - 北方铜业涨停 [1] - 江西铜业、白银有色、电工合金、云南铜业涨幅超过5% [1] - 罗平锌电、紫金矿业、洛阳钼业、云铝股份等跟涨 [1] 行业上涨驱动因素 - 美联储主席鲍威尔在杰克逊霍尔年会表示就业市场风险上升可能使美联储在9月降息 [1]
电工合金: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23.31%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2 23:47
财务表现 -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1亿元,同比增长16.3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33.10万元,同比增长23.31% [1]
电工合金: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18:13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 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4] - 公司总股本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由332,800,000股发生变更 [2] - 相关议案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监事会表决通过 [2][4] 公司章程及制度调整 - 公司拟对《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2] - 公司将一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4] - 修改依据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版 [2][3][4]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认为报告程序合规且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半年度经营实际情况 [1] - 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1][2] 会议及决策程序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 [1]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公司章程修改及制度废止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4]
电工合金(300697.SZ):上半年净利润8233.10万元 同比增长23.31%
格隆汇APP· 2025-08-22 18:11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14.31亿元 同比增长16.3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33.10万元 同比增长23.31%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61.54万元 同比增长24.97% [1] - 基本每股收益0.190元 [1]
电工合金(30069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 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订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设董事长 1 名, 副董事长 1 名。公司董事会中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董事由股 ...
电工合金(30069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阴电工 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
电工合金(30069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它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 等。 第四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 司子公司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应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和失当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一节 担保对象 第九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并具有以下条件之 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电工合金(3006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8:05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条 公司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