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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轴承(3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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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轴承(30071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8:48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则 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的,还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 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时,股 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 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 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四条 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 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细则所 ...
长盛轴承(300718) -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8:48
资产处置审批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购售资产达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5] - 资产处置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股东会审批[5] - 资产处置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批[7] - 未达股东会或董事会标准,由董事长按规定审批[7] 处置建议与流程 - 股东等人员可提资产处置建议,财务部受理[10][11] - 建议应书面提交,含标的资产状况等内容[12][13]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决议或签法律文件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披露交易事项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0]
长盛轴承(300718) -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8:4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章 附 则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 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定义 第三条 本办法所谓的"对外捐赠",是指公司以公司名义在帮助社会抵抗自然 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中捐赠公 司财产的行为。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 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 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意愿,要符合公益的 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
长盛轴承(300718)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8:48
交易业务 -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等业务[3] - 须与有资格金融机构进行,合约外币金额不超预测金额[7] 组织架构 - 开展业务前成立由董事长等组成的工作小组[8]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运作和管理[10]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计划制订等日常管理[12] - 审计部门负责审查实际操作及盈亏情况[12] 风险控制 - 单笔或累计投资超规定需股东会审议[9] - 汇率波动财务分析上报,董事长下达指令[17] - 业务异常财务提交报告,董事会商讨措施[17] 信息披露 - 开展业务按规定披露信息和会议决议[19] - 亏损达规定需及时披露[19] 其他规定 - 财务部门保管相关资料[19] - 子公司交易需遵守本制度[21]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自通过日执行[21]
长盛轴承(30071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8:48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需提交董事会审批并披露[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对外投资等交易权限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 投资管理 - 实物作价低于其评估价值需董事会批准,对被投资单位溢价投入资本应经董事会专门批准[9] - 投资资产如公司自行保管,至少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10] 财务核算与监督 - 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进行完整会计记录和详尽核算[12] - 除无记名投资资产外,购入当天应尽快登记于公司名下[12] - 应由内部审计人员或不参与投资业务人员定期盘点投资资产[12] 投资处置与披露 - 处置对外投资前需分析论证并提交有权机构或人员审批[13] -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信息披露应符合相关要求[15]
长盛轴承(3007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8:48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六章 薪酬的发放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 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 水平,将经营者的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职 工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长盛轴承(30071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8:48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三分之二为独立董事[5]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8]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8]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5] - 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不少于十年[28][30] - 可进行内部审计,审阅财报提意见[35][36]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36]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45][48]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52] - 每会计年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59] - 董事长等可要求开临时会议[59] - 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5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65]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6]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不少于十年[71][72] 薪酬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84] - 召集人由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8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87]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87]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97] - 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9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2]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4]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不少于十年[110][112] 提名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三分之二为独立董事[128] - 召集人由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128]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130]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131] - 每会计年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39] - 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13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3]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4]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不少于十年[150] 其他 - 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等经董事会批准执行[91]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报股东会批准[9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3] -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94]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40][41][160][162]
长盛轴承(3007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8:4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名[6]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 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0]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批[17] - 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对外投资等交易权限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4]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对外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部分还需提交股东会批准[18] 独立董事职权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 - 部分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2]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26] - 董事会临时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豁免或缩短通知时限[2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3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32] - 独立董事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32] 会议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5] - 关联董事不得对关联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6] 文件保存与披露 - 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43] - 董事会做出决议后应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4]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其他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44]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5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修订并负责解释[47]
长盛轴承(300718)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8:48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分支机构不得担保,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互保[3] - 可对特定条件单位担保,含互保、有业务关系单位[7][13] 申请与审核 - 申请担保人需提交多项资料[10] - 财务部复审资信并提可行性意见[11] 审议规则 - 多情形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5] - 董事会审议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合同与监管 - 批准后订立书面担保合同[20] - 证券投资部审核合同,重大合同征询法律顾问意见[20] - 财务部负责受理、审查等,证券投资部负责监管,董秘审核信息披露[25] 后续处理 - 财务部督促偿债,未履行则证券投资部启动追偿[26] - 履行担保责任需证券投资部审核并报董事会批准[26] 责任与制度 - 违规担保造成损失人员担责[31]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修订[35][36]
长盛轴承(30071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8: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获批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877.9030万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认购7500万股[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9877.903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额1元[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9] - 发起人1年内、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6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12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4][135]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0]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71] - 公司每年以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20%[17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182][18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93][194][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