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致酒行(30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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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致酒行(300755) -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8:17
审议批准规则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低于50%或低于5000万,由董事会审议[10] - 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须股东会审议[10] - 未达审议权限的由总经理审议[10] 额度与期限 - 可对未来12个月证券投资合理预计,期限不超12个月,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2] 检查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并提交报告[13] - 期货和衍生品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应及时披露[16] 其他规定 - 特定超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证券投资不适用本制度[7]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9] - 子公司交易须经公司审批[9] - 与关联方交易适用关联交易规定[12]
华致酒行(30075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8:17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属于信息报告义务人[6]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十以上需报告[14]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百分之十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报告[15]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百分之十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报告[1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报告[1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百分之十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报告[15]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三十万元需报告[1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三百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零点五以上需报告[17]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十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报告[17]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公司及所属机构应及时报告[2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超过该资产的30%,公司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1]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预计达到三个月以上,公司应报告[22] - 公司证券交易发生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须在当日向董事会报告[23] - 公司股票出现严重异常波动,需核查是否存在未披露事项等情况[25]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或拟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应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25] - 公司因前期财务会计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应及时向股东报告[25]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证券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25]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应于当日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27] - 公司及所属机构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信息的合同等文件,签署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27]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预报信息[28]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按规定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23]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内进行评估、审核,判定处理方式[30]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包含多方面内容[3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有明确的传递程序[32] 保密与管理 - 重大信息披露前可采取缩小知情者范围等保密措施[36] - 重大事项信息的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37] 责任与考核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使公司受损,将追究报告人法律责任[41][42] - 证券事务部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作为考核依据[43] - 所属机构不配合报告义务,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调整职务[43] 关联人定义 -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4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6] - 因协议或安排,未来12个月内符合关联情形的视同为关联人[47] - 过去12个月内曾符合关联情形的视同为关联人[4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作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补充[47] - 制度与国家法规抵触时按法规执行并修订[4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48] 文档信息 - 文档为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相关内容[49]
华致酒行(30075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8:17
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10] - 公司设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0] - 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负责人对审计委员会负责[11]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8] - 审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9]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37]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30]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上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30]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2] 审计流程 - 审计部应在实施审计三日前下达审计通知书[24] - 审计部完成现场审计后,原则上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审计报告[29] - 审计部自接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方[30] - 审计部应在反馈意见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后续审计[30] - 内部审计人员应于现场审计结束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报告[40] - 被审计对象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部[40] - 审计部应于收到被审计对象提交的书面意见五个工作日内对意见进行审核研究[40] 审计内容 - 内部审计工作包括会计报表审计、价格审计、内控制度审计、特殊目的审计等[20] - 审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检查监督[10] - 内部审计应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27] - 审计部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34]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等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34][35][36]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38] 审计报告与整改 - 审计部提出报告并经审计委员会审批后,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整改并跟踪检查[41]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评价报告等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47] - 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49] 制度与责任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保证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49]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工作进行监督考核[50]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内部机构和控股子公司绩效考核重要指标[50] - 审计部可对违规部门和个人向董事会提出通报批评、降职等建议[50] - 公司会对违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降职、追究经济责任等处分[50] 其他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54] - 该文档为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相关内容[55]
华致酒行(30075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8:17
财务资助规则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特定情况需2/3以上董事同意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资助金额超规定,董事会通过后还需股东会审议[8] - 资助控股子公司且满足条件可免适用部分规定[8]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表决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对外财务资助应公告事项概述、对象基本情况等[13] - 已披露事项出现逾期等情形应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5] 内部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风险调查、手续办理及跟踪监督[17][18][19] - 审计部审核风险评估并监督合规性[17][20] - 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财务部等协助[17] 后续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并提交报告[20] - 发现违法违规向深交所报告并督促披露[20] 责任与制度说明 - 违规提供财务资助造成损失追究经济责任,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8]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修订及说明[21] - 制度制定时间为2025年8月[22]
华致酒行(30075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8: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独立董事补选 - 辞职后六十日内完成补选[8] 会议相关 - 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4] - 经提议可不定期开会,提前三天通知[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免职[18]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9] - 规则于2025年8月修订[3]
华致酒行(30075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8:1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7]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五日通知;临时会提前三日通知[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免其职务[20]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董事会尽快指定新人选[21]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11] - 考评先自评,再绩效评价,报报酬和奖励方式给董事会[15] 薪酬计划审批 - 董事薪酬和股权激励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11]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披露[11]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5] - 时间为2025年8月[25]
华致酒行(300755) -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8-19 18:15
证券代码:300755 证券简称:华致酒行 公告编号:2025-031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致陈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致陈香")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金额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期限为 12 个月,在综 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保函、信用证等有关 业务,公司拟对其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二、新增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担 ...
华致酒行(30075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19 18:15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1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致酒行连锁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 情况。 如出现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 ...
华致酒行(3007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范(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8:15
管理责任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全面统筹、协调与安排[9] - 证券事务部是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和日常工作机构[9] 沟通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13]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5]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积极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15] 说明会要求 - 公司应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14] - 投资者说明会应事先公告,事后及时披露情况,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16]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7]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9] 其他管理 - 互动易回复由证券事务部管理,经董秘审核通过发布[18]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确定可回答范围,避免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23] - 投资者投诉处理由董秘或指定人员接待,相关团队协助处理并反馈[23][25] -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分类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5]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25]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27]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29][30] - 该规则适用于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31]
华致酒行(300755)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19 18:15
往来资金情况 - 北京市华致体育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期初1.81万元,上半年偿还后期末0万元[2] - 江苏致众酒业销售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累计2058.70万元,偿还1500.00万元,期末558.70万元[2] - 湖南金致酒业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累计39.84万元,偿还后期末0万元[2] 其他应收款情况 - 其他应收款总计金额为8949.58[4] - 上海虬腾商贸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3491.21[3] - 湖南酒频道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4297.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