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致酒行(30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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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致酒行(300755)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17 20:56
利润分配 - 公司拟以407,700,30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3元,预计分配利润37,916,128.27元[10] 股本情况 - 公司总股本416,798,4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9,098,096股[10] 审计机构 - 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4][16] 担保情况 -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不超34.1亿元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7] - 公司拟取消4.32亿元前期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金额[18] - 4家子公司拟申请不超11.35亿元综合授信,公司拟提供担保[20] - 公司累计担保额度20.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4.40%,占总资产28.56%[20] 制度与规则修订 -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获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通过,尚需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26][27]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8][29]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8][29] -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获通过[28] - 《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获通过[28]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4月20日届满[30][32] - 拟提名吴向东等5人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30] - 拟提名吴革等3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32][33] -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表决[33] - 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公告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编号2025 - 015[31][33] - 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31][33] 股东会安排 -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34] - 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编号2025 - 016[34] 其他 - 《2024年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2][4][5][10][16]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11] - 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ESG报告》[9] - 公司独立董事就多项议案发表一致同意审核意见[10][11][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3]
华致酒行(300755)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17 20:55
业绩总结 - 2024年净利润4444.59万元,营收946.45亿元[5][10] - 2023年净利润2.35亿元,营收101.21亿元[10] - 2022年净利润3.66亿元,营收87.08亿元[10] 分红情况 - 拟每10股派0.93元,预计分配3791.61万元[2] - 2024年已分红5.28亿元,近三年累计分红6.48亿元[9][12] 研发投入 - 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6385.84万元,占累计营收0.23%[12]
华致酒行:2024年报净利润0.44亿 同比下降81.28%
同花顺财报· 2025-04-17 20:52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0.11元,较2023年的0.56元减少80.36% [1] - 2024年每股净资产7.57元,较2023年的9.12元减少17% [1] - 2024年每股公积金2.06元,与2023年持平 [1] - 2024年每股未分配利润4.41元,较2023年的5.63元减少21.67% [1] - 2024年营业收入94.64亿元,较2023年的101.21亿元减少6.49% [1] - 2024年净利润0.44亿元,较2023年的2.35亿元减少81.28% [1] - 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1.23%,较2023年的6.32%减少80.54% [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30310.68万股,占流通股比72.77%,较上期减少474.42万股 [1] - 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9923.75万股,占比47.84%,持股不变 [2] - 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6052.25万股,占比14.53%,持股不变 [2] -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184.00万股,占比7.65%,持股不变 [2] - 吴子林持有470.86万股,占比1.13%,持股不变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237.89万股,占比0.57%,增持30.27万股 [2] - 朱素芝持有113.72万股,占比0.27%,为新进股东 [2] - 南方中证1000ETF持有104.36万股,占比0.25%,减持43.64万股 [2] - 张儒平持有89.49万股,占比0.21%,减持84.51万股 [2] - 彭静持有70.86万股,占比0.17%,为新进股东 [2] - 张玲持有63.50万股,占比0.15%,为新进股东 [2] - 杭州长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荣、郑涛退出前十大股东 [2] 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 公司实行10派0.93元(含税)的分红送配方案 [3]
华致酒行(300755) - 华致酒行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2025-04-17 20:52
财务审计 - 审计华致酒行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5]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6]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7] 审计结果 - 华致酒行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0]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16日[11] 其他 - 曾有4150万元相关业务(信息不明)[12]
华致酒行(300755)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17 20:52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94.64亿元,较上期101.21亿元下降6.49%[19] - 2024年公司净利润为4724.76万元,较上期2.42亿元下降80.46%[19]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6亿元,较上期2.83亿元增长54.04%[20] - 202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6.51万元,较上期 - 1464.98万元实现扭亏[20]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货币资金为13.86亿元,期初为10.93亿元[15] - 2024年末应收票据为6475.93万元,期初为20万元[15] - 2024年末应收账款为1.47亿元,期初为2.08亿元[15] - 2024年末存货账面价值为325,872.97万元,占资产比重为45.81%[7]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为65.67亿元,期初为66.73亿元[15] - 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为5.46亿元,期初为5.79亿元[15] - 2024年末资产总计为71.13亿元,期初为72.51亿元[15] - 2024年末流动负债合计为37.83亿元,期初为32.90亿元[18] - 2024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为6805.68万元,期初为5888.62万元[18] - 2024年末负债合计为38.51亿元,期初为33.49亿元[18] - 2024年末股东权益合计为32.63亿元,期初为39.02亿元[18]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2024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4] - 审计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认为公司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6][7] - 审计将存货确认和计量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认为公司存货确认和计量恰当[7][8] 公司概况 - 公司于2005年5月26日成立,2019年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37] - 公司所处行业为酒类流通行业,主要经营精品酒水营销和服务业务[3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56户子公司[40] 子公司变动 - 2024年新设西藏华致物流等4家公司,注销湖南华致数字营销服务等2家公司[42] 会计政策 - 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多数以历史成本计量[44][45][46] -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营业周期为12个月[49][50] -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以港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报表用人民币[51] 税收政策 - 增值税销售商品税率为13%,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为9%,其他应税销售服务行为税率为6%[191] -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缴流转税税额计税,税率为7%、5%[191] - 教育费附加按实缴流转税税额计税,税率为3%、2%[191] -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税,税率有25%、20%、15%、16.5%[191]
华致酒行(300755)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7 20:49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为吴革、李建伟、温健先生[1] - 董事会认为三人能胜任职责,符合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1] 评估披露 - 董事会每年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与年报同披露[1] - 意见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2]
华致酒行(300755)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7 20:49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6]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提前5日通知[13] - 主任委员或2名以上委员联名可提议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3] - 会议应由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表决[15]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免去委员职务[16] - 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1]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3] - 会议召开程序等须遵循相关规定[19] - 会议应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9]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所议事项保密[19]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指定新委员[19] - 董事会休会时,重大事项可书面报告并建议开会[21] - 高级管理人员向委员会提交报告需相关人员签发并通过秘书或证券事务部提交[21] - 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报告需召集人或授权委员签发并通过秘书提交[21] - 委员会休会时,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事项可提交报告并建议开会[21]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华致酒行(3007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7 20:49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名[5] 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11] - 董事会审批财务资助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50%的控股子公司除外[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相关审议和披露[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类情况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3] 委员会要求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履职规定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等[16] -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16]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8] - 年度董事会会议在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确保年度股东会在六个月内召开[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8] - 单独或合并持股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出提案[23]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8]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经全体董事认可按期召开[2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3]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3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3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34] - 董事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38] 表决规则 - 关联交易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议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投同意票[45] - 议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不再次审议相同议案,全体董事同意提前审议除外[4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可暂缓表决[46]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及表决结果[49] 其他规则 - 董事会会议不得对未在通知中的议案表决,委托出席也不行[38] - 董事表决意见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场视为弃权[40] -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扣除其表决权后由非关联董事表决[42] - 公司原则上依据经审计财务报表进行利润分配,半年度、季度现金分红且无送股等情况可不审计[4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50]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53] - 董事会秘书按《上市规则》办理决议公告事宜[53] - 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对决议内容保密[53] - 需保密的董事会会议内容相关人员须保守机密[54] - 国家法规、《公司章程》修改等情形下董事会应修订规则[56] - 规则术语含义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56]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56]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57]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8]
华致酒行(3007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7 20:4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审议金额超3000万元且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5]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6]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6] -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股东会审议[8]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17]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21] 投票与股权登记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2] 股东会通知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5] 股东参会与表决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27]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需载明相关内容,若授权他人签署需公证[2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7]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董事选举与提案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1]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1] - 累积投票制下,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41] 股东会其他规则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定情况按规则确定主持人[31] - 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1]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管理公司全部或重要业务的合同[40]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43]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4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45]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多项内容[47]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8] - 会议主持人可决定中途休息,争议无法解决时应宣布暂时休会[50]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52]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规定时间就任[5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52] - 公告或通知可摘要披露,全文应在指定网站公布[54]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57]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8]
华致酒行(30075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革)
2025-04-17 20:49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吴革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9次,现场1次,通讯8次,无委托和缺席[5] - 2024年参加审计会8次、薪酬与考核会1次、提名会1次[6] - 报告期公司开6次独董会,吴革无委托和缺席[7] - 吴革对多项议案发表意见,如利润分配预案[9] - 2024年吴革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