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致酒行(300755)
icon
搜索文档
华致酒行(300755) - 融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8:17
融资原则 - 公司融资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6] 决策权限 - 单笔融资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下由总经理审批[14] - 10%以上至5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4] - 5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4] 管理规定 - 融资合同签署七日内报财务部备案[18] - 获批事项90日内未签合同,超时限视为新事项[18] 监督机制 - 内部审计部门对融资日常监督[18] - 独立董事对融资事项及过程监督[18] 办法修订 - 本办法于2025年8月修订[3]
华致酒行(3007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8:1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10]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亏损或损失属内幕信息[10]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10]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保密主要责任人[5] - 证券事务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6] 信息流转与披露 - 重大事件后相关人员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6] - 内幕信息流转履行审批程序[19]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审核批准[19] 档案与备案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25] - 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材料至深交所[25] - 发现内幕交易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25] - 向特定股东提供未公开信息应备案并签保密协议[29] 违规处理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违规泄露信息公司可追究责任[3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受处分,犯罪追究刑事责任[28][33] - 保荐人等违规公司可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33] 登记制度 - 华致酒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一事一记[42] - 明确“知情日期”“知悉方式”“知悉阶段”含义[42] - 不同内幕信息事项分别记录[42]
华致酒行(3007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8:17
人员任期与构成 - 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 - 兼任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总经理审批权限 - 可审批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下等多种条件对外投资项目[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提议案[11] 财务相关 - 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协助管理财务工作[7]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不定期召开,会前一天电话通知,特殊情况可开临时会[15] - 重要议题讨论材料提前两天送达[19] 报告相关 - 总经理定期书面报告工作,年底提交授权和年度工作报告[25] - 经营重大变化等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7] - 董事会闭会期间就多项情况向董事长报告[28] 管理相关 -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由总经理签发[23] - 员工聘任经审核后由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23] - 部门正副职任命由总经理提名,办公会讨论后审批[23] 会议决议 - 办公会决议权限内由总经理签署发布,超权限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华致酒行(300755) -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19 18:17
ESG制度制定 - 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ESG管理制度[5][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4][35] ESG管理体系 - 体系包括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等[12] - 董事会决定ESG发展方向和目标等[13]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开展研究等[13] - 董事会秘书领导ESG工作组执行信息采集等[13] - 各执行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并定期汇报[13] 公司责任履行 - 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兼顾经济效益与股东利益[8] - 完善治理结构,公平对待股东,回报股东[17] - 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9] - 诚实守信对待供应商等,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23] - 符合环保政策,检查子公司环保情况[25] 信息管理 - 形成并披露ESG报告[29] - 知情人对未公开ESG信息负有保密责任[31]
华致酒行(300755) - 委托理财专项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8:17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专项制度》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专项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事项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专项制度》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专项制度 第二章 基本定义及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 (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 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的行为,包括购买或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债券、资产管理计划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理财对象和理财产品 等。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 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 ...
华致酒行(300755)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8:17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修订) 1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及公平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价格、交易量或投 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项的有关信息,即股价敏感资料及中国 证券 ...
华致酒行(30075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8:17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1 第一条 为规范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致酒行连锁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相关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创业板股票 ...
华致酒行(300755)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8:17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1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 ...
华致酒行(30075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8:17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归集和 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致酒行连锁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信 息或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当日内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部报告的制度。 1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 ...
华致酒行(30075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9 18:17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8] - 过去或未来十二个月内符合关联人规定情形的视同为公司关联人[10] 关联人告知义务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公司关联人情况[10]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12]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避免减少并规范、定价公允、程序合法原则[14] 关联交易合同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合同或协议,内容明确具体[15] 关联董事和股东 - 关联董事包括交易对方、在交易对方任职等情形的董事[18] - 关联股东包括交易对方、拥有交易对方控制权等情形的股东[21] 审批权限 - 总经理审批: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27] - 董事会审批: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27] - 股东会审批: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首次发生特定无具体金额关联交易[27] 独立董事权限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8] 披露要求 - 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董事会审议、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3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0]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0] 免予审议和披露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承销等[31] 审议要求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33] - 公司不得对标的状况不清、价格未确定等情形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34] 公告内容 - 关联交易公告需包含交易概述、各方关联关系、定价政策等内容[38] - 交易事项披露应涵盖交易对方、标的基本情况、协议主要内容等[39][40]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应订立书面协议并按交易金额提交审议[42] - 已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审议[42] - 可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并审议披露,超预计需重新审议[42] 财务资助限制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按发生额累计计算[43]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43] 协议期限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44] 豁免提交股东会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获赠等[44] 制度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与章程不一致以章程等规定为准[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