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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买(30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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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买(300785)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11修订)
2025-11-19 19:32
定期报告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记载10项内容[16][17]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记载7项内容[16][1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9]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初审、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5]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审计报告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2] -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明显违反准则规定,公司应纠正并披露纠正后资料[20]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需在后续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说明情形是否消除[23]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且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事件起因、状态和影响[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27]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8]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公司应披露相关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29]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30]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0] 报告程序与发布 - 重大信息报告程序:董事等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34]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经审核后由董事会发布[36] 信息披露权责 - 董事会秘书及经授权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3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关联人需承担信息披露义务[4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41] - 董事、高管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报负主要责任[44] 内部控制与股东义务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45] -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披露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4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8] 文件保存 - 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文件保存10年[55] - 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为10年[54] 投资者关系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58] - 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59]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62]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62] 保密与范围控制 - 公司董事等接触未公开重大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64] - 公司董事会在信息公开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64] 信息发布渠道 - 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在深交所登记后应在指定网站及公司网站披露[67] - 公司未能按既定时间披露或内容不一致应向深交所报告[67] - 公司可通过其他媒体发布信息但刊载时间不早于指定媒体[67] 投资者服务 - 公司配备信息披露通讯设备,设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公告[69] - 公司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定期与投资者见面[69]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72][73]
值得买(30078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9:32
委托理财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需经公司审批[4] 审议披露标准 - 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股东会审议[8] 额度相关 - 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可合理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8] - 以发生额计算,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9] 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计划拟定、配置策略落实等工作[9]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理财产品日常监督,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监管[12] 监督检查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委托理财产品情况[14] 信息披露 - 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委托理财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14] - 达到披露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应按规定披露相关内容[16]
值得买(30078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11修订)
2025-11-19 19:32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6] - 财务报告附注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担保等[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10]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11]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11] 责任承担与追究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3] - 董事长等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5]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不符需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1]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警告等[15] - 责任追究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5]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公告形式披露[15]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7]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17]
值得买(30078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11修订)
2025-11-19 19:32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高层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为独董且为会计专业人士[8] 内审合规部工作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13] - 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13] - 至少每季度检查货币资金内控制度[13]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内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报[14]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0] 审计委员会督导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14] 内部控制评价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出具内控自评报告[22]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对自评报告形成决议[23] - 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外部核查与披露 - 保荐或财务顾问核查并出具意见[23] - 聘请事务所审计,非无保留结论时董事会专项说明[23] - 披露年报时同时披露评价和审计报告[2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5]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6]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27]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实施[28]
值得买(300785) - 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2025.11)
2025-11-19 19:32
首席执行官设置 -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首席执行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职责与职权 - 首席执行官对董事会负责,维护公司财产权[9] - 行使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等职权[9] - 日常经营事项由首席执行官决策,实行首席执行官负责制[10] 管理与监督 -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担任除董事、监事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领薪[7] - 首席执行官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重大合同、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等[13] - 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15] 办公会相关 - 首席执行官办公会解决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决策事宜,降低风险[17] - 由首席执行官召集并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可邀董事[17] - 董事长提出等情形应召开,专人记录,首席执行官组织实施决策[17] 细则相关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与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19] -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修改时由首席执行官拟订草案,提请董事会批准[21]
值得买(300785)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11修订)
2025-11-19 19:32
制度目的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3] 资金占用情况 - 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限制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6] 监督机制 - 内审部门每季度定期内审,外部审计机构年报时出具专项说明[10] 违规处理 - 董事会要求侵占方停止侵害、赔偿,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3][16]
值得买(30078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9:3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定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3]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5]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渠道等[6]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7] 管理对象与沟通内容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10]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等[10] 管理方式与渠道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9]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11] 会议要求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按规定披露情况[13]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14]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15]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7] 重大事件沟通 - 通过多种方式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24]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24]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妥善开展接待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7] - 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承诺书包含多项内容[28]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29]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及时处理信息[31] - 平台发布信息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31] - 发布信息和回复提问保证公平性,认真及时回复合规问题[32] - 发布信息和回复提问要谨慎、理性、客观[32] - 平台发布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32] - 发布信息及答复热点概念问题应谨慎客观[33] - 不得发布不宜公开信息,谨慎判断保密义务[33] - 不得对股价作出预测或承诺,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33] - 信息受质疑且涉及股价异常波动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33] - 建立并执行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34] - 董事会秘书按程序审核平台信息,未经审核不得发布或回复[35]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9]
值得买(30078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11修订)
2025-11-19 19:32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对外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 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 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四条 对外投资项目 ...
值得买(30078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11月修订)
2025-11-19 19:32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 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 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 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按照本制度执行由公司按权限进行审批。公司全资子公司和 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 险。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 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且应当予以拒绝。 ...
值得买(30078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11修订)
2025-11-19 19:31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首席执行官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