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30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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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出版: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31 18:02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24-017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 时)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8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由全 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梁景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 中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依照新《公司法》修订的有关内容,随新《公司法》自 2024 年 7 月 1 日开始施行。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 ...
中信出版: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2024-05-31 18:02
人事变动 - 监事会主席王卓、副总经理王丹军因法定退休申请辞职[1] - 二人离任自《辞呈》送达相应机构之日起生效[1] - 截至公告披露日,二人未持股且无未履行承诺[1] 其他 - 公告发布于2024年6月1日[2] - 公司感谢二人任职贡献[2]
中信出版: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31 18:02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五月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 ...
中信出版: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5-31 18:02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24-018 2.会议召集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 于提议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 ...
中信出版:内部审计制度
2024-05-31 18:02
内部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设负责人一名[7] - 内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6] 工作汇报与检查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并出具报告[12] - 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12]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 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0] 审计范围与职责 - 审计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等[4] - 主要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等[11] - 应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3] - 对审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4] 审计流程与权限 - 审计通知书书面形式在审计前3日送达被审计单位[25]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应在接到报告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26] - 当期审计档案自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至少保存5年[26] - 根据公司年度工作重点等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25] - 对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自主安排审计,其他依授权部门委托开展[25] - 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就被审计内容发表意见并形成审计报告[28] - 审计报告应说明审计依据等基本事项,描述重要事项并发表意见[28] - 行使要求报送资料、检查公司财产等多项权限[22] 制度施行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中信出版: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5-31 18:02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 | |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 | | 份,自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 | 份,自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 | | | 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但法律、行政 |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 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 | | | 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 | 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其 | | | 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另有规定的除 | | 1 |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 外。 | | |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 | |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 | 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 | | | 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 ...
中信出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5-31 18:02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4][5] 成员构成与提名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7] 职责与会议规则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9]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6] - 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5] 会议记录与报告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保存不少于十年[18] - 通过的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1] 规则施行与解释 - 工作规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并负责解释[20][21]
中信出版: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
2024-05-31 18:02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五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党委 8 | | 第五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9 | | 第一节 | | 股 东 9 | | 第二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6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9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六章 | | 董事会 27 | | 第一节 | | 董 事 27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31 | | 第三节 | | 董事会 32 | | 第七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36 | | 第八章 | | 监事会 38 | | 第一节 | | 监 事 38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40 | | 第九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 ...
中信出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5-31 18:02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5] - 连续任职已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5] - 需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会计等工作经验[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1]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1]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11]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岗位全职工作五年以上[12]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董事等[9]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董事等[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9]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应在审计等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2]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5] 独立董事监督与罢免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8]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8] 独立董事补选与资料保存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2] 独立董事津贴与责任 - 公司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3] - 擅自离职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7]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7] - 严重失职取消和收回事发当年津贴[37] 工作制度相关 - 制度制定、修订和废止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中信出版: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5-31 18:02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可结合自身 业务需要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 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 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综合考虑服务质量和成本效益,并视重要性程 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 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