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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30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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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的公告
2024-04-21 15:40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部分成员的议案》,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了调 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4-019 调整前的审计委员会委员:钱娟萍、唐照波、冯辉彬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委员:钱娟萍、唐照波、王秀国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22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 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浙江力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1 15:4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情况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 公司按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24]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2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股东[27]
浙江力诺: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1 15:40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净利润10706.25万元[1] - 截至2023年底未分配利润43716.18万元[1] 利润分配 - 拟137169500股为基数分配[1] - 每10股派2.5元,共派34292375元[1] - 4月18日董监事会通过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
浙江力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1 15:40
人员数据 -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为103人[2] - 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701人[2] - 2023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2人[2] 业绩数据 -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2,896万元[2] -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94,453万元[2] -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52,115万元[2] 客户数据 - 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59家[2] - 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13,684万元[3] - 2022年年报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3] 会议事项 - 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6]
浙江力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1 15:40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11.11亿元,同比增长9.71%[1] - 2023年公司净利润1.07亿元,同比增长0.24%[1] - 2023年公司扣非净利润1.02亿元,同比增长10.18%[1] - 2022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3408.5万元[2][3] 激励计划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274万股,首次授予237万股,预留37万股,授予价8.2元/股[5] - 2023年9月27日授予价调整为7.95元/股,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21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7] - 2023年9月27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82.95万股于11月13日上市流通,总股本增至1.37亿股[7] - 2023年10月20日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16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陈锦法支付全部回购款,公司收回定金及五洲阀门股份收购款,剩余1419.8988万元于报告期末支付[3] - 公司战略参股武汉旭日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多家子公司和孙公司完善产业链[4] 未来展望 - 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内生+外延”双轮驱动发展,十四五末成流体控制领域头部品牌之一[14] - 2024年董事会将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实现[15] - 2024年董事会将规范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科学决策[15] - 2024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将尽职开展相关工作[16] - 2024年董事会将高质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规范性和透明度[16] 其他 -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7次会议,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9] - 2023年度公司召开1次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和授权有效执行[10] -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10] -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12]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重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13]
浙江力诺: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4-04-21 15:40
(一)2023 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3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准确落实"十四五"规 划的关键之年,亦是大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奋斗之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 下,中国经济企稳回升、稳健有力,展现出坚强韧性。在经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 质量发展阶段,新的发展理念、新的发展模式逐步形成,为企业带来机遇与挑战。 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下,公司以高质量发展战略为导向,聚焦并深耕主营业务; 坚定实施"内生+外延"双引擎战略,开拓市场、扩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升级;同时强化内部管理,以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 服务,依托稳健的客户关系网络,不断提升竞争优势,提升市场占有率,并加强人 才、技术的储备,为迎接公司新一轮的发展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良好发展局面,实现营业收入 111,120.57 万元,同比增长 9.71%。 (二)2023 年度主要工作回顾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力诺: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1 15:40
会议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下午13:30现场会议[1] - 2024年05月16日9:15 - 15:00网络投票[1][15][16] - 2024年05月09日股权登记日[3] - 2024年05月14日现场登记[7] 会议地点 -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中心[3] 议案相关 - 议案10.00、11.00、12.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5] - 总议案编码100,涵盖非累积投票提案[12] - 非累积投票提案22项[12] 投票规则 - 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非累积提案同意见[13] -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14] 其他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350838,简称"力诺投票"[12]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股东大会结束[22]
浙江力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1 15:40
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8]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1] - 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会议决策 - 所作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11]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6]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6] 会议管理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1] - 设一名主任委员,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4] - 通知附完整议案,快捷通知3日无异议视为收到[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5]
浙江力诺: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1 15:40
股权与股本 - 2023年公司为21名激励对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82.95万股[1] - 公司总股本由136,340,000.00股变更为137,169,500.00股[1] - 公司注册资本由13,634万元变更为13,716.95万元[1] 担保与财务资助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4]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交易与重大事项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标准的交易需由股东会审议批准[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6] 公司治理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报酬奖惩[7] - 公司董事会应设立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7]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为会前3日[7] 利润分配与资本变动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8]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8][9] 公司章程修订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11]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11] - 《公司章程》新增部分条款,变更财务负责人表述等[10]
浙江力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1 15:40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提议与召集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12] - 召集人认定提案不符规定,应2日内公告说明并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12]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6] 股东权利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权利[21]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大会(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大会(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会议变更与取消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投票表决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应分别进行[16] - 股东大会对提案记名式投票表决,一股一票[33] - 股东大会表决由律师等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6]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股东大会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8][39]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通知未参与表决的股东[40]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40] - 股东大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40] 提案实施与信息披露 - 派现等提案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40] - 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后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40] - 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信息主要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3]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