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瑞新材(30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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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瑞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2023-10-27 19:26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48 证券简称:美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86 号)核准,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期向特定对象发行 18,591,772 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300,015,000 股增加至 318,606,772 股。 本次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仁鸿先生为认购对象,以现金全额 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持股数量增加 18,591,772 股;王仁鸿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山东 瑞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东瑞创")、山东尚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山东尚格")均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王仁 ...
美瑞新材(300848) - 2023年10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0-26 17:19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 300848,证券简称美瑞新材 [1] - 投资者关系活动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10:00 - 11:00,地点为线上路演平台,接待人员有董事会秘书都英涛、证券事务代表王越 [2] 经营业绩情况 第三季度 - 实现营业收入 3.97 亿元,同比增加 6.69% - 实现归母净利 1824 万,同比下降 28.13% - 实现扣非净利 1709 万,同比下降 11.76% [2] 前三季度累计 - 实现营业收入 11.16 亿元,同比下降 4.24% - 实现归母净利 6948 万,同比下降 14.17% - 实现扣非净利 6583 万,同比增长 3.17% [2] 问答环节要点 费用增加原因 - 财务费用方面,三季度利息收入环比二季度下降因存款利息结息时间差异,利息费用增加因票据贴现费用增加;研发费用增加是因公司重视研发创新,加大投入开展针对性研发和技术储备 [2] 未来新增产能下游应用领域 - 发泡型 TPU 用于鞋材领域,已与国内知名运动品牌合作并开拓新渠道;PBS 材料属全生物可降解材料,业务推进顺利,是未来重点发展方向之一 [3] 项目进展 - 河南项目按计划推进,预计 2024 年一季度建成投产 [3] 产品市场开拓 - HDI 产品:河南公司组建销售团队,走访部分目标客户并在展会交流,市场反响良好,有信心投产后销售 [3] - CHDI 和 PPDI 产品:属特种异氰酸酯,附加值高,销售团队走访接洽意向客户 [4] 产能利用率 - 近期巩固原有客户渠道并拓展市场,前三季度销量增长;新产能利用综合考虑下游需求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现有厂区产能利用率高制约库存调节,新产能将形成规模优势 [3] 研发方向 -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围绕聚氨酯产业链,分下游新材料研发满足定制化需求和上游特种单体研发两个方向,做成一体化解决方案 [4] 原料供应 - 选择供应商综合考虑多因素,建立主辅供应商;己二胺与部分目标供应商沟通洽谈,以实际协议为准 [4] 特种胺进展 - 是河南项目一期产品,属特种异氰酸酯产业链中间产品,产能可灵活调节,规划产品具差异化 [4]
美瑞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3-10-24 17:43
证券简称:美瑞新材 证券代码:300848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Miracll Chemicals Co., Ltd. (烟台开发区长沙大街 35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十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8,591,772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 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本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 依其规定办理。本次发行结束后至限售期届满,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发行对象本 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 易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
美瑞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书
2023-10-24 17: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十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 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3-1 | 声 明 1 | | --- | | 目 录 2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3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5 | |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6 | |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6 | | 六、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17 | | 七、保荐机构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美瑞新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2023-10-24 17:1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6 号)核准,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期向特定对象发行 18,591,772 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由 300,015,000 股增加至 318,606,772 股。 本次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仁鸿先生为认购对象,以现金全额 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认购对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 如下表: | 姓名 | 职务 | 本次发行前 | | 本次发行后 | | | --- | --- | --- | --- | --- | --- | | | | 1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1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2 王仁鸿 | 董事长 | 116,554,500 | 38.85% | 135,146,272 | 42.42% | | 张生 | 董事、总经理 | 27,000,000 | 9.00% | 27,000,000 ...
美瑞新材: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投资者权益变动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免于发出要约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3-10-24 17:11
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权益变动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免于发出要约的 投资者权益变动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免于发出要约的 专项核查意见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 18 号中检大厦 9 层、10 层 邮编:100028 电话:010-84185889 传真:010-84486100 二〇二三年十月 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专项核查意见 致: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美瑞新 材")与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合 同》,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就本次发行事宜,本所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出具了《北京市长安律师事 务所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 称"《法律意见书》")及《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
美瑞新材(300848)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4 00:00
营业收入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97,794,252.70元,同比增长6.69%;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116,825,097.61元,同比减少4.24%[5]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1.17亿元,较去年同期的11.66亿元下降4.24%[21] 净利润变化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44,379.69元,同比减少28.13%;年初至报告期末为69,480,826.64元,同比减少14.17%[5]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095,863.73元,同比减少11.76%;年初至报告期末为65,831,903.96元,同比增长3.17%[5]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6893.04万元,较去年同期的8126.07万元下降15.17%[23]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48.08万元,较去年同期的8094.97万元下降14.17%[23] 每股收益变化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3元,较去年同期的0.27元下降14.81%[24]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稀释每股收益为0.23元,较去年同期的0.27元下降14.81%[24]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化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088,884.42元,同比增长568.23%[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865,965,960.28元,上期为947,768,546.04元[25] -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为9,634,683.82元,上期为19,657,682.41元[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983,358,060.84元,上期为1,020,694,683.56元[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42,088,884.42元,上期为 - 30,346,027.66元[25] 资产与所有者权益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938,423,981.50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3.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56,250,226.6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9.05%[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末资产总计为29.38亿元,较年初的19.15亿元增长53.44%[1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4.82亿元,较年初的11.99亿元增长23.57%[20] 货币资金变化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837,166,037.02元,较2022年12月31日增长50.33%,主要系收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所致[9]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837,166,037.02元,较1月1日的556,898,114.13元增加[17] 在建工程变化 - 2023年9月30日在建工程558,292,903.49元,较2022年12月31日增长129.80%,主要系本期年产20万吨弹性体一体化项目和聚氨酯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支出增加所致[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末在建工程为5.58亿元,较年初的2.43亿元增长129.79%[19]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变化 - 2023年1 - 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9,084,996.96元,较2022年1 - 9月减少5207.10%,主要系项目建设支出增加所致[9]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为203,139,267.99元,上期为785,503,499.05元[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449,084,996.96元,上期为8,793,343.13元[27]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变化 - 2023年1 - 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8,659,518.19元,较2022年1 - 9月增长712.63%,主要系公司取得借款增加和收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所致[9]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为233,891,507.53元,上期为1,200,000.00元[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578,659,518.19元,上期为71,207,895.01元[27]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326,王仁鸿持股比例38.85%,为第一大股东[11] - 杨锋持股比例1.15%,持股数量3,439,425股;刘盈盈持股比例0.76%,持股数量2,292,300股;海南北恒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恒旭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0.62%,持股数量1,873,400股[12] - 山东瑞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27,000,000股;山东尚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8,000,000股;郭少红持有8,820,000股[12] - 王仁鸿是山东尚格及山东瑞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分别持有山东尚格6.875%的出资额及山东瑞创92.00%的出资额[12] 股票发行与限售情况 - 2023年9月公司向王仁鸿发行股票18,591,772股,募集资金234,999,998.08元,净额233,315,292.61元,于9月27日到账[12][14][16] - 王仁鸿期初限售股数116,554,500股,本期解除限售29,138,625股,期末限售股数87,415,875股[14] - 2023年10月19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新增股票上市申请,截至报告披露日正在审核中[16] 其他资产项目变化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144,313,199.40元,较1月1日的43,441,204.62元增加[17] - 2023年9月30日存货336,581,882.82元,较1月1日的257,452,429.20元增加[17]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1,552,516,155.80元,较1月1日的1,129,468,038.18元增加[17]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末负债合计为14.57亿元,较年初的7.16亿元增长103.45%[20]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末固定资产为1.70亿元,较年初的1.68亿元增长1.00%[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化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271,995,439.89元,上期为51,004,953.32元[2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为821,894,437.02元,上期为398,977,706.73元[27]
美瑞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3 15:48
证券代码:300848 证券简称:美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0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通过邮 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红玮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 ...
美瑞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3 15:48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第三季度 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300848 证券简称:美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9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通过 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仁鸿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烟台市开发区长沙大街 35 号 | 电话:+86 ...
美瑞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10-16 19:51
证券代码:300848 证券简称:美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6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王仁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瑞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尚格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和其他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生先生、 任光雷先生、刘沪光先生、宋红玮先生、孙天岩先生)共同出具的《关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 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共同承诺:自 2023 年 10 月 16 日 起未来六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本人/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内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