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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8:0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 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浙江锦盛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 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 经营业务为依托,应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 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二章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交易、或者非场内交易 的,实质为远期、互换、期权、期货、掉期和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 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 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 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 ...
锦盛新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8:09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 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
锦盛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4 18:0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的原则,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中 汇"),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 103 人,注册会计师 70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 282 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中排名第十五位。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 ...
锦盛新材:关于公司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4-24 18:09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浙江 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本次修订、制定的制度 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 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否 | | 4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
锦盛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陆培明)
2024-04-24 18:09
本人作为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在 2023 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 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本情况 本人陆培明,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上海玉石雕刻厂团委书记、上海市二轻局团委负责人、共青团上海市委统战部干 部、城市酒店(上海)董事长 、上海青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陆培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二、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 参加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五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恪尽职守、诚信客观的原则,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 项提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发表意见,以谨慎 ...
锦盛新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8:0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 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 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1 由,公司是否已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本条所称关联参股公司,是指由公司参股且属于《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 公司的关联法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时,应当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 ...
锦盛新材: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8:0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 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 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 会议届次 | | 召开时间 | | | | | 会议决议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届董事会 | 2023 | 年 | 3 月 | 3 | 日 | |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 第二次会议 | | | | | | ...
锦盛新材: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8:0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事项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控制风险,提高投 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银行、 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 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 金额,适用《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公司进行 委托理财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 委托 ...
锦盛新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8:09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睿锋、武四化、陆培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陈睿锋、武四化、陆培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锦盛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4 18:09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一、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保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等授信 下的贷款可采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授信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办理商业(银行)承 兑汇票贴现、出口保理、贸易融资、项目贷款等。授信形式、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情况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 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来合理 确定。该授信额度期限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办理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 项,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对外签署在上述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