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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8:11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阮荣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 出如下决议: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1、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 贯彻执 ...
锦盛新材: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4-04-24 18:11
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4]4717号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盛新材公 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24年4月23日出具中汇会审[2024]4715号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锦盛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锦盛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1月修订)》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锦盛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
锦盛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陆培明)
2024-04-24 18:09
本人作为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在 2023 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 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本情况 本人陆培明,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上海玉石雕刻厂团委书记、上海市二轻局团委负责人、共青团上海市委统战部干 部、城市酒店(上海)董事长 、上海青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陆培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二、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 参加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五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恪尽职守、诚信客观的原则,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 项提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发表意见,以谨慎 ...
锦盛新材: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4 18:0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 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 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质条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 厦 A 幢 601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0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701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2 人。 ...
锦盛新材: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24 18:09
业务开展 - 拟开展不超等值15,000万元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5] - 有效期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5] - 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7] 业务相关 - 交易品种含远期、期权等,对应利率、汇率等[3] - 交易对手为无关联金融机构[4] 业务背景与风险 - 国际贸易收入多,用美元结算,业务与经营需求相关[8] - 业务存在价格、汇率、内控等风险[9] 应对措施 - 以保值为原则,适时调整策略[12] - 建立制度规范交易行为[12] - 财务部专人负责操作、监控及风险应对[12]
锦盛新材: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8:09
业绩总结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4] 内控情况 - 明确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各指标错报及损失标准[5][7] - 报告期及评价基准日无重大、重要内控缺陷[8][10][12] 机构评价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有效,自评报告真实客观[13]
锦盛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4 18:0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的原则,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中 汇"),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 103 人,注册会计师 70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 282 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中排名第十五位。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 ...
锦盛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4 18:09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一、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保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等授信 下的贷款可采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授信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办理商业(银行)承 兑汇票贴现、出口保理、贸易融资、项目贷款等。授信形式、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情况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 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来合理 确定。该授信额度期限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办理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 项,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对外签署在上述综 ...
锦盛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4 18:09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 董监高薪酬标准 1、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每人每年 8 万元人民币(含 税),除此之外无其他报酬,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季 发放。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 使职权时所需的其 ...
锦盛新材:关于公司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4-24 18:09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浙江 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本次修订、制定的制度 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 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否 | | 4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