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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30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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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300865) -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5-06-23 20:22
管理层变动 -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完成第五届董事会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1] -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2] - 甘德宏为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和间接持股占总股本42.0155%[10][11] - LI ZEQUAN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4] - 甘德君等4人任副总经理[4] 股权结构 - 甘德君直接持股819,840股,占总股本0.8569%[6] - 杨中民直接持股615,287股,占总股本0.6431%[7] - 甘德忠间接持股132,575股,占总股本0.1386%[7] - 先敬间接持股75,325股,占总股本0.0787%[7] - LI ZEQUAN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333股,占总股本0.1592%[13] 章程修订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取消监事会[6] 人员履历 - LI ZEQUAN在2021年4月至2024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13] - 甘德君在2013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6月至2025年6月任公司董事[14] - 甘泽清在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矿机销售中心副经理[16] - 周杰在2023年至今任公司销售副经理[17] - 李海林在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研发副经理[18]
大宏立(30086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23 20:22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8]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审批 - 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除外)[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批准[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小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小于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小于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批准[1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财务资助与日常交易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3] - 公司应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审批规定[14]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4] - 公司与关联人签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15] 表决与审议要求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普通决议须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公司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应提交材料供其判断,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报告[21] 文件审核与监督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需审核背景说明、主体资格证明等文件[19]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除审核董事会所需文件,还需审核审计委员会决议[20] - 关联交易未按程序获批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公司有权终止[24]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22] 责任追究 - 因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并追责[22] - 违反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董事等应承担赔偿责任[24]
大宏立(300865)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23 20:22
股东参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持股63,734,037股,占比66.6117%[4]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表持股63,607,837股,占比66.4798%[4] - 网络投票股东代表持股126,200股,占比0.1319%[4] - 中小股东代表股份486,700股,占比0.5087%[4] 议案表决情况 - 选举非独立董事同意股数63,608,550股左右,占比99.8031%[5][6] - 选举独立董事同意股数63,608,548 - 63,608,551股,占比99.8031%[6] - 修订《公司章程》同意63,720,337股,占比99.9785%[7]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意63,720,337股,占比99.9785%[8]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63,724,837股,占比99.9856%[9] - 中小股东对修订议案同意占比97.1851% - 98.1097%[7][8][9]
大宏立(30086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23 20:22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7] 项目论证与计划调整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3]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3]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5] - 节余资金达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5] 资金使用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3]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30]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 银行三次未履职,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一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资金置换与补充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转入专户六月内实施[15] - 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且用于主营[20]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非保本且不可质押[18]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应在募投结项明确计划[21] 信息披露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专项审核并披露结论[28] -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应公告相关情况[18] - 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公告相关内容[20]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包括取消原项目、改变实施主体等[23]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报告披露[27]
大宏立(30086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3 20:2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6]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召开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4]
大宏立(3008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2025-06-23 20:22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等高管[2] 审议批准 - 董事薪酬标准与方案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5] - 独立董事津贴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确定[7] 薪酬构成与发放 - 在职非独立董事、高管薪酬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福利构成[7] -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9] - 在职非独立董事、高管固定工资和津补贴福利按月发,绩效工资按年发[9] 离职薪酬计算 - 董事、高管正常离任按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发放[9] - 董事、高管违规离职,绩效工资不予发放[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
大宏立(30086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3 20:2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二分之一多数委员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天须通知全体委员[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3] - 讨论有关委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决议须其他委员过半数通过[2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2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
大宏立(30086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6-23 20:22
董事会秘书相关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 董事会秘书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等[6]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解聘董事会秘书[1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并公告[12] - 按规定时间公告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14][15]
大宏立(3008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23 20:22
报告触发条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属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1] - 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达5%,或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控股股东拟买卖股份达公司股份1%以上或致控股股东变化,应及时报告[15] 报告流程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递交书面文件[17] - 董事会办公室接到报告后按规定分析判断、处理,报董事会秘书审核,按程序审批和披露信息[17] - 信息披露完成后,董事会办公室整理保管信息并通报相关各方[17] - 公司向监管部门、交易所报告前需履行内部审议程序,由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18] 其他规定 - 内部信息报告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0]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违反制度未履职,公司将追究责任[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亦同[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2]
大宏立(30086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23 20:2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7]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4] 审计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14]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公司根据相关报告及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等情况,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16]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8] 审计通知 - 审计部实施内部审计三日前下达通知书[18] 意见传达与后续审计 - 审计部接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单位[22] - 通知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后续内部审计[22] 审计计划与报告提交 - 审计部每季度初提交上季度报告和下季度计划[22] - 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提交次年度计划[22]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22]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和鉴证报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