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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30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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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300865)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23 20:22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5-061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6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399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1名,代表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 ...
大宏立(30086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23 20: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 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在履行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关联人回避表决原则; (三)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 准; (四)书面协议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 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 价 ...
大宏立(30086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3 20: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
大宏立(3008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2025-06-23 20: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 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等高管,如果本制度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 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促进公司价值最大化; 第二章 管理机构 (二)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和业绩变动趋势,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年度实 际经营情况相结合; (三)体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与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 ...
大宏立(30086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3 20: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成都大宏立机 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薪酬"指公司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货币形式发 放的酬金,包括年薪、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薪酬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六条 薪酬与 ...
大宏立(30086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6-23 20: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 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忠实和勤勉义务,不 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 ...
大宏立(3008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23 20: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 ...
大宏立(30086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23 20: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准则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 》)的规定,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 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 规范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独立监督和评价 本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对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目的 是为了加强本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和控制 风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 ...
大宏立(30086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23 20:22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范控 ...
大宏立:控股股东甘德宏减持1.2840%公司股份
快讯· 2025-06-11 19:39
大宏立(300865)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甘德宏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期间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22.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40%。此次权益变动 后,甘德宏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67.3870%下降至66.103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甘德宏先生减持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