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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30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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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300885)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03-31 18:3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79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34400.17万元[1] - 超募资金为10068.92万元[16] 资金账户余额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为2893.43万元,含专户活期93.43万元和保本型产品2800万元[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银行专户存储金额为934327.40元[7] 资金使用情况 - 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买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28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2.4%[11] - 2020 - 2024年用5998.3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已全部置换完毕[10] - 2024年两个募投项目结项,节余8975.7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 - 2024年11月将已结项募投项目专户9151.31万元转入一般结算账户并销户[14] - 2024年同意用不超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滚动管理77900万元,获收益2256.51万元[19] 募投项目投入 -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总额34400.17万元,本年度投入1532.19万元,累计投入24611.22万元[24] - 新建4000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累计投入14830.11万元,进度81.87%,本年度效益6105.64万元[24] -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2543.26万元,进度40.91%[24] - 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累计投入7237.85万元,进度71.88%,本年度效益57.44万元[24] 项目节余情况 - 新建4000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募集资金节余3284.04万元,实际节余4319.34万元[26] - 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节余3673.84万元,实际节余4831.97万元[26] 决策通过情况 - 2024年4月23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26] - 2024年5月17日,股东大会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26] - 2024年11月1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告[26]
海昌新材(300885)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3-31 18:31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申小平、朱祥斌独立性[1] - 二人未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股东无利害关系[1] - 独立董事符合法规对独立性要求[1] 日期信息 - 董事会意见日期为2025年4月1日[2]
海昌新材(30088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3-31 18:31
人员情况 - 截至2024年末中兴财光华合伙人187名,注册会计师804名,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331名[1] 审计相关 - 2024年11月24日审议通过续聘中兴财光华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4] - 中兴财光华对2024财报及内控有效性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2][3]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资质能力且2024年年报审计表现良好[4][6]
海昌新材(300885) - 2024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3-31 18:31
公司信息 -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编制2024年相关资金情况汇总表[2][3] - 法定代表人是周光荣,会计相关负责人是许卫红[4] 资金情况 - 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含控股股东等主体[3] - 涉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含控股股东等主体[4]
海昌新材(300885)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3-31 18:31
2024年情况 - 召开6次监事会、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2][7] - 财务工作合规,无重大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8][9][10] 2025年计划 - 监事会会议每半年至少开一次[12] - 监督董事会、财务及高管职务行为[13][15][16] - 兼顾业务项目、借款担保检查[15]
海昌新材(300885)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3-31 18:31
业绩总结 - 2024年营业收入297,427,206.81元,同比增32.29%[1] - 2024年净利润71,225,797.26元,同比增54.24%[1] - 2024年总资产930,141,862.80元,同比增3.60%[1] - 2024年净资产866,524,217.69元,同比增3.73%[1] 未来展望 - 2025年董事会将科学设定年度经营目标[8] 公司治理 - 2024年董事会召开6次会议[2]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3] - 2024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4] - 2024年独立董事参与全部6次董事会[6] - 2024年董事会召集并组织3次股东大会会议[7]
海昌新材(300885)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3-31 18:31
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42]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43]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 - 纳入评价范围主要业务包括粉末冶金等[7] 高风险领域 - 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包括结算与回款、成本控制等[8] 公司治理 - 公司建立“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9][11] - 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分别负责不同监督工作[32] 内部制度 - 公司设立独立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12] - 公司建立较科学人事管理制度[14] - 公司建立系统有效风险评估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15] - 公司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优化流程[16] -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依托用友财务软件处理会计事务[20] - 公司建立全面绩效考核制度,每年修订含利润等指标制度[23] - 公司制定统一财务政策和人力规划,重大制度统一审批[24] 担保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28]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按错报金额占比划分一般、重要、重大缺陷[33][34][3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与财务报告一致[39] 评价依据 -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33]
海昌新材(300885)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2025-03-31 18:31
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总股本由250,800,000股减少至248,151,800股[2] - 公司注册资本由250,800,000元减少至248,151,800元[2]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监或他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24] - 董事会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24] - 董事会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报酬奖惩[24] 监事会相关规定 - 监事会设3名监事,其中2名股东代表,1名职工代表[2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30] 交易审议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32]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由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章程修改 - 有《公司法》等法律修改致章程抵触、公司情况与章程记载不一致、股东会决定修改章程三种情形时,公司应修改章程[37]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38]
海昌新材(300885) -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3-31 18:31
财务审计 - 审计公司对海昌新材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等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审计公司核对汇总表与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未发现重大不一致[5] 资料编制 - 海昌新材编制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4] - 专项说明仅供海昌新材2024年度年报披露使用[5]
海昌新材(300885) -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5-03-31 18:31
薪酬方案审议 -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审议董事、高管及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1] 方案适用期限 - 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 - 2025年12月31日[2] 薪酬金额及性质 - 独立董事每人每年薪酬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4] - 除独立董事薪酬外,其他薪酬为税前金额[9] 薪酬发放规则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8] -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业绩和个人考核确定[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薪酬[8] 方案生效条件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9] - 董事和监事薪酬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