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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鑫(300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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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鑫(30089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03 19:01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3]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13] - 重大事项变化及时补充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15] - 披露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 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6]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 - 首次披露至报告书期间有变化补充提交档案[17] - 报送档案时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19] 自查与保密 - 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20]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启动前做好保密[21]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核实追究责任并报送[23] - 董事会视情节追究违规者责任[23]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7]
*ST凯鑫(30089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03 19:01
审计委员会 - 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董任召集人[8]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3]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审计报告[18] 审计检查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3] 内部控制评价 - 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出具年度评价报告[20]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0]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评价和审计报告[21] 审计档案 - 审计终结十五日内建立审计档案[23] 人员管理 -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25] 违规处理 - 发现重大问题追究责任并报深交所[25] - 违规部门和个人、审计人员提处罚意见报领导批准[26][28] 制度实施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9]
*ST凯鑫(30089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03 19:01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报告内容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1][13][14] 报告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5] 业绩预告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异常处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异常,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6] 审计意见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7] 股份关注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20] 信息变更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2] 重大事项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时点包括董事会决议等[23]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久应分阶段披露[24] 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由相关人员草拟,经审议后披露[26]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审核并披露[27] 信息报告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24小时内报告[29] 发布流程 - 信息发布需经制作等流程[31] 监管文件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34] - 董事长应督促通报监管文件给全体董事和高管[34] 资料保管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39] 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5] 质询回复 - 董事会秘书接到监管质询应及时报告并核实回复[32] 文件审核 - 公司相关宣传文件初稿应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32] 豁免披露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等可豁免披露[32]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2] 商业秘密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33] 制度自查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并报告[36] 保密责任 - 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1] 股份变动 - 董事等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开内容[47] 违规处理 - 董事等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情况[47][48] 控股股东 - 控股股东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51] 关联方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56] - 关联自然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57] 时间界定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5] 事务责任 - 各部门和分公司等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45] 保密责任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起生效实施[59] 参照制度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制度[60]
*ST凯鑫(30089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03 19: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核,股东会决定[3] - 审计委员会或1/3以上董事可提议案[5] 选聘关注要点 - 关注近3年是否因执业质量被多次处罚或项目被立案调查[4] 审计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选聘方式及结果处理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8][9] 其他规定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4]
*ST凯鑫(30089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03 19:01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六十日内补选[5] 职责与建议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选举聘任前1至2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3]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委员[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
*ST凯鑫(30089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7-03 19:01
会议通知与召集 - 公司应提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专门会议[3] 职权行使与审议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4]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才可提交董事会[4] 记录与保存 - 专门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4] - 独立董事应制作工作记录并保存重要内容,可要求相关人员签字[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6] 其他 - 公司应为专门会议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0]
*ST凯鑫(30089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03 19:01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7] 资金支取与使用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2]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过12个月[12]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5] - 超募资金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8] 项目进展与调整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1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0]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0] 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情形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19]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议通过[19]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20]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21]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1] 监督与管理 - 公司会计部门需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投入情况[23] - 公司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3]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鉴证[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现场核查一次[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违反本制度造成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责任人,公司将给予处分,必要时承担法律责任[2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 本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或未规定的,按相关法律等执行[2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根据法规修订[29] 制度说明 - 该制度为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相关制度[30]
*ST凯鑫(30089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03 19:0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董事会设一名秘书,为公司与交易所指定联络人,属高管[4] 任职资格 - 最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者不得担任[6] 职责与任免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9]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 聘任流程 - 拟聘任会议召开5个交易日前报送资料,交易所无异议可聘任[14] 特殊情况处理 - 秘书辞职或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2]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2] - 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1个月内终止聘任[16]
*ST凯鑫(30089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03 19:01
控股子公司定义 - 持股比例 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为控股子公司,未达 50%且无控制权为参股公司[2] 治理结构 - 推荐董事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董事长由推荐董事担任[11] - 推荐监事应占控股子公司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11] 重大事项管理 - 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权限进行并事先报公司审核[9] - 发生重大事项 1 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司董事会[29] 信息报送 - 及时完整准确提供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信息[9] - 做出决议一日内抄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7] 财务管理 - 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财务负责人原则上由公司委派[17] -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规定[17] - 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并接受审计,负责人定期报告资金变动[17][18] - 严格控制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非经营占用[18] - 对外借款与公司沟通并履行审批程序[19] - 不得擅自对外担保,确需担保上报公司审核[19] 经营指标与考核 - 公司管理层下达年度经济指标[23] - 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35] 监督审计 - 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审计监督,包括财务、经济效益审计[32] - 实施经营管理检查制度[32]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亦同[39]
*ST凯鑫(300899) - 印章管理制度
2025-07-03 19:01
印章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章[4] - 需备案印章到公安机关核准单位刻制并备案[6] 印章保管 - 公章、合同专用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8] - 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章由不同人员分管[10] 印章使用 - 用章按权限审批,公章等由总经理审批[13] - 申请用章提交《印章使用申请表》并附文件[15] 印章外借与重刻 - 因公携章外出提前提交《外借资质申请表》并当天返还[16] - 仅公司名称变更等原因可重刻印章[20] 印章销毁与责任 - 已注销可销毁印章留存印模、集中销毁并登记[21] - 印章保管员使用不当或违规追究责任[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