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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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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轻松: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6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 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倍 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 第三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八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 ...
福田汽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5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11年3月制定,2025年8月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水平,落 实年报信息披露责任,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 和及时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 会及北京证监局的其他有关规定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公司信息披 露 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内容 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报告》等;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交所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 引、 通知、备忘录等,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 ...
国晟科技: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 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2025 年修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章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 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 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 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
华星创业: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39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 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 公司内部负责年报数据提供的部门负责人及直接经办人、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 工作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 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 ...
江苏新能: 江苏新能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25日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37
次会议决议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 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 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9日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第一次修订,根据2022年1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二 ...
万控智造: 万控智造: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5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 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万控智造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未按规 定履行职责、义务,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重大 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实行年报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 有关部门 ...
大龙地产: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14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质量 强化责任人问责力度 确保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适用范围与定义 - 适用对象包括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部门负责人 证券事务代表及年报数据直接经办人员 [2] - 重大差错指年报信息存在瞒报 错报 漏报 导致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 追究原则包括实事求是 责任与过错相适应 处罚与教育结合 责任与权利对等 [2] 责任追究情形 - 违反《公司法》或证券监管规定(如《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导致重大差错 [2] - 违反公司章程或内控制度 未按工作规程操作 沟通不及时等主观原因造成差错 [2] - 监管部门采取公开谴责等措施时 公司需追责并采取更正措施 [2] 从重与从轻处理标准 - 从重情形:主观故意 干扰调查 多次差错 后果严重 [4] - 从轻情形:主动纠正 非主观因素 挽回损失 [4] 追责流程与方式 - 责任人可申辩 追责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4] - 董事会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追责决议 [4] - 追责方式包括检讨 通报批评 调岗 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等 可附带经济处罚 [4] 其他规定 - 定期公告或临时公告重大差错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3]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办公室 修订需董事会批准 [4]
山东章鼓: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32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制定背景与依据 - 为健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年报信息披露相关其他人员 [2][3] 责任追究原则与范围 - 追究原则包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 [2] - 需追究责任的情形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如《企业会计准则》)、违反交易所规则、违反公司内控制度、未按规程操作、沟通不及时等导致年报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 [3] - 从重处理情形包括主观恶意、阻挠调查、不执行董事会决定等 [3] - 从轻处理情形包括主动纠正损失、非主观因素(如不可抗力)等 [4] 责任追究程序与形式 - 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收集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3] - 处理前需听取责任人陈述和申辩 [5] - 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岗/停职、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5][6]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6]
振德医疗: 振德医疗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告 (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 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 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 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 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 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 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 第四条 ...
盘江股份: 盘江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1 18:29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负责人、财务/董事会办公室等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 [2] - 涵盖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年报其他信息披露重大错误/遗漏、业绩预告/快报重大差异等情形 [3] 责任追究原则 - 遵循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权利与责任对等、追究与改进结合四项原则 [7] - 对干扰审计独立性、违反会计准则及披露规则的行为必须追责 [5][6]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导致重大差错 [6] - 报表附注披露违反证监会编报规则第15号要求 [6] - 年报格式不符合证监会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 [6] - 业绩预告/快报与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 [6] 处罚措施 - 从重处罚情形:情节恶劣、打击报复、阻挠调查、拒不纠错等行为 [8] - 从轻处罚情形:主动纠错挽回损失、非主观因素导致差错等 [9] - 处罚形式包括调岗降薪、经济赔偿、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则移交司法机关 [15][16] 调查与执行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汇总资料、认定责任并拟定处罚方案,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 [11] - 重大会计差错需披露更正影响及重新审计情况 [12] - 被监管处罚时审计部门需调查核实并追责,相关人员不得阻挠调查 [13] 信息披露要求 - 发生重大差错需如实披露更正原因、影响及问责结果 [14] - 处理决定允许责任人10日内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执行 [18] 制度效力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