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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龙互连(3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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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龙互连: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8 16:07
合规运营 - 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且有效执行[2] - 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内部审计部门[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并报告内部审计工作[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3] - 已披露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且内容完整[3] - 建立防止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或资源制度且无占用情形[3]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有效执行且使用与披露一致[4] - 股东完全履行相关承诺[5] - 完全执行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5] - 大额资金往来有真实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5] - 重大投资或重大合同履行无重大变化或风险[5] - 生产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或风险[5] - 前期监管和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5] 业绩情况 - 公司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无明显异常[4] 内部问题 - 销售人员存在职务侵占嫌疑,案件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5] 应对策略 - 通过加强流程管控、开展合规教育完善内部控制[5] 检查信息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为2023年1月1日 - 2023年12月31日[2] - 现场检查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 - 12月31日、2024年1月29日 - 1月30日、2024年4月22日 - 4月25日[2]
兆龙互连: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伟巍)
2024-04-28 16:07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8次,通讯参加8次,出席股东大会3次[5] - 多次就多项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7][8][9][10] - 2024年将继续尽责履职提建议[26] 委员会会议 - 2023年薪酬与考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各召开3次会议[12] 报告披露 - 按时编制披露多份报告[21] 合规情况 - 关联交易、董事薪酬等事项合规[20][24][25]
兆龙互连: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8 16:07
证券代码:300913 证券简称:兆龙互连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项生产经 营活动有序推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本数),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有 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开具银行承兑、保函、 信用证及其他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 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最终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银行实际 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上述授信期限和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银行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的有 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 ...
兆龙互连: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8 16:07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5月22日下午14:00召开现场会议[2] - 2024年5月22日全天可网络投票[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6日[4]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00 - 11:30、14:30 - 17:00[9]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7]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至15:00[18] 会议地点与方式 -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士林工业区公司会议室[4] -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股东选一种,重复表决以首次有效投票为准[3][4] 提案相关 - 提案4、12、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7] - 提案14选6名非独立董事、提案15选3名独立董事、提案16选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7] - 提案已由相关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7] - 提案15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深交所审核无异议方可表决[8] 其他 - 会议会期半天,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10]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913,投票简称为兆龙投票[14] - 已填妥及签署的股东参会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21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25]
兆龙互连: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姚可夫)
2024-04-28 16:07
独立董事提名 - 姚可夫被提名为兆龙互连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6][8] - 近十二个月、三十六个月无相关违规情形[9][10]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未连续任职超六年[12]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2] - 任职遵守规定,履职不受利害关系方影响[13]
兆龙互连: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姚可夫)
2024-04-28 16:07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姚可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9]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不适任情形[11] - 被提名人无证券市场禁入等违规情况[11][12][13]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3]
兆龙互连: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8 16:0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董事长等可要求开临时会议[10] - 定期会议会前五日发通知,临时会议会前三日发通知[11] 会议要求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事项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14] 委员履职 - 委员连续两次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8]
兆龙互连: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8 16:07
证券代码:300913 证券简称:兆龙互连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8,153,605.55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96,621,278.47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按 2023 年度实现净利 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662,127.85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354,339,884.23 元,减本年度实施分派的现金股利 20,212,500.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兆龙互连: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8 16:07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大会应在特定情形出现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4] 股东大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5][6]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5][6]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10] 通知股东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12] 投票相关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4]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的除特定人员和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征集人相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27]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6] 投票表决方式 - 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7]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所代表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9]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事项决议,视普通或特别决议,分别由出席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报告述职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19] 计票监票 - 股东大会表决前应安排计票人员统计投票结果,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不得参加[31] - 股东大会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1] 结果处理 - 会议主持人对表决结果有怀疑或股东对宣布结果有异议时可要求点票[31][39] -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应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31][40]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股总数及占比等信息[32]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2] 法律意见与记录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32]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34] - 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5]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和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38]
兆龙互连: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8 16: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注册后首次发行3,06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5,816.9548万元,股份总数为25,816.9548万股,均为A股[9][21]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4名发起人,姚金龙等3人及浙江兆龙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21.176%、7.059%、7.059%、64.706%[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5]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9]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规定,否则可起诉[30]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8] 股东大会相关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41]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 - 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宜[47][48][48] - 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3] - 年度股东大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大会提前15日通知股东[55]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56]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3]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特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4]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权利,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75]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68]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等不能担任董事[91]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3]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93]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原则上2年内有效[96]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100] 交易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0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等情形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0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9]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116] 其他人员任期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22] -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届满连选可连任[132] - 监事会由三人组成,设主席一人,职工代表至少一人[13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过半数监事出席,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36]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138] 报告与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4]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4] -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累计可分配利润,优先现金分红[147]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规定[148] - 重大资金支出有定义[148] - 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累计分配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51]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165][166]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股东大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66] - 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158] - 公司指定符合规定的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7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1]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4] - 公司依特定情形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85] - 清算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规定[183]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