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梯(30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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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30093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关联投资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且不超规定的关联投资,董事会审议后实施[4][5] - 与关联法人交易100万以上且占比符合要求的关联投资,董事会审议后实施[5] - 交易金额1000万以上且占比超5%的关联投资,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5] 对外投资审批 - 对外投资项目逐级审批,投资管理部门调研,总经理办公会初审后编正式报告[9] - 总经理审批项目,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总经理审核批准[10] - 董事会审批项目,总经理签署后经战略投资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批准[10] - 股东会审批项目,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0] 对外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前,内部审计部门专项审计,结论报总经理办公会[13]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全面记录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簿[13] - 对外投资项目终止,委派人员参与清算,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与废止亦同[16]
通用电梯(30093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 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 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 ...
通用电梯(30093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视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总经理可决定未达标准的关联交易[8] - 董事会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1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5%(或1000万元,取高值)的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8] - 股东会可决定1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9] 关联交易审批流程 - 总经理办公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关联交易,总经理签署批准[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9] - 董事会会议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11] 关联交易披露规则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1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23] - 公司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担保规定执行,有关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23]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相关义务[21]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进行信息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2] 其他规定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对违背规定的关联交易决议或决定有权认定无效并撤销[15][16] - 总经理关联交易批准决定需在两日内报董事会事后审查并备案[16]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通用电梯(30093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9 19:50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和《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 司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 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 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 会聘任。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通用电梯(30093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19 19:50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
通用电梯(30093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 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监控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及认定标准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 规定,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 信息。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资产总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 过该资产的 30%;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 ...
通用电梯(30093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和调整公司投资者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信 息披露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 ...
通用电梯(300931) - 公司章程
2025-08-19 19:5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6004.00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24014.60万元[2]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008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4014.6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8] 股东信息 - 徐志明持股2872.80万股,比例28.5%[8] - 牟玉芳持股1612.80万股,比例16%[8] - 徐斌和徐津各持股1310.40万股,比例均为13%[8] - 尹金根持股403.20万股,比例4%[8] - 苏州吉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08.00万股,比例10%[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6]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1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瑕疵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权[23] 控股股东相关规定 - 控股股东等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26]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27] - 控股股东等转让股份应遵守股份转让限制性规定及承诺[2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9] - 特定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如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30]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满足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68] - 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涉及多项标准,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不超过50%等[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74]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8]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9]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6]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97]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配[98]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0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6]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24]
通用电梯(30093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9 19:50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相关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2025 修订)》(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指引》)及《通用 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则 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或者对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要 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其 ...
通用电梯(3009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9 19:5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6]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审议[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需提交审议[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300万元需提交审议[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的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1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6]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发生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9] 股东会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6] -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2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7]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董事相关规则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31]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最迟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出[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31] -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2] 其他规则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之一,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3]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5]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就任[35]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6]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8]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38]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证监会责令改正,交易所可采取监管措施[39] - 本规则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41]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公司董事会拟定[41]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41]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1]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