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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亚精工(30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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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亚精工(300971.SZ):2025年中报净利润为4431.69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61.26%
新浪财经· 2025-08-26 10:45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达2.28亿元 同比增长29.88%[1] - 归母净利润4431.69万元 同比大幅增长61.26%[1] - 摊薄每股收益0.38元 同比增长58.33%[3] 盈利能力 - 毛利率达44.72% 较上季度提升4.49个百分点[3] - ROE为4.31% 同比提升1.52个百分点[3] - 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收入增速 显示盈利能力增强[1][3] 运营效率 - 总资产周转率0.17次 同比增长23.56%[3] - 存货周转率1.23次 同比增长18.46%[3] - 资产负债率保持低位 仅为23.63%[3] 现金流与股东结构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1604.75万元[1] - 股东户数1.29万户 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41.07%[3] - 实际控制人李文喜持股25.9% 股权结构相对集中[3]
博亚精工:8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6 01:12
公司治理 - 第五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1] - 会议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议案[1] 业务结构 - 2024年营业收入构成中板带成形加工精密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占比83.27%[1] - 特种装备配套零部件业务占比16.38%[1] - 其他项目收入占比0.36%[1]
博亚精工:9月12日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8-25 21:11
公司治理调整 - 博亚精工将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1] - 股东会将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1]
博亚精工(300971.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4431.69万元,同比增长61.26%
证券之星· 2025-08-25 20:28
核心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28亿元 同比增长29.8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4431.69万元 同比增长61.26%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2866.08万元 同比增长19.64% [1] 盈利能力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达到0.38元 [1] - 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营收增速 显示盈利能力提升 [1] - 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增长贡献较大 [1]
博亚精工(30097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9:19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或相关职能部门(以下统称"董事会办公室"),处 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 导。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六条 按照本规则第五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 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 当载明下列事项: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 ...
博亚精工(300971) - 公司章程 (2025年8月)
2025-08-25 19:19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 |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湖北省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600714657151N。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253 号)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1,000,000 股,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X ...
博亚精工(30097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19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的影响。公司应当保障 独立董事依法履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博亚精工(30097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03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 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 ...
博亚精工(30097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03
资金支取与项目论证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8] - 募集资金到账后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4]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6]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6]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 支付人员薪酬等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六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6] 资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7]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7]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4] 检查与审核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6]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信息披露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公告预计节约财务费用金额等内容[1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说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使用计划[20]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4]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应将资金归还至专户,若无法归还需按要求公告[19]
博亚精工(30097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9:03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 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 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