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亚精工(30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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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亚精工(30097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19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的影响。公司应当保障 独立董事依法履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博亚精工(30097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03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 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 ...
博亚精工(30097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03
资金支取与项目论证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8] - 募集资金到账后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4]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6]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6]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 支付人员薪酬等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六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6] 资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7]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7]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4] 检查与审核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6]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信息披露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公告预计节约财务费用金额等内容[1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说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使用计划[20]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4]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应将资金归还至专户,若无法归还需按要求公告[19]
博亚精工(30097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9:03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 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 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 ...
博亚精工(30097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03
担保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股权比例超50%、全资或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3] 担保审批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0] - 股东会审批一年超总资产30%担保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 为股东等关联人担保,该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1]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一年内向他人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担保管理 - 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判断以最近一年经审计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8] - 被担保人经营恶化等影响还款能力时董事会应降低损失[18]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8] - 财务部应保存管理担保合同并逐笔登记[20] - 经办责任人应督促被担保人还款并关注其风险[20] 违规处理 - 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追究法律责任[20] - 经办人失职造成损失应给予处分并担责[20] - 董事会建立定期核查制度核查担保行为[20] - 发生违规担保应解除或改正并追究人员责任[21] - 控股股东等不偿债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追讨并追责[21] 制度实施 - 本管理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3]
博亚精工(30097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9:03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 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 ...
博亚精工(30097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5 19:01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 下: | 条款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 |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 | |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 |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 第一条 |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 |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 | | 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 证券代码:300971 证券简称:博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3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襄阳博 ...
博亚精工(300971)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5 19:01
2025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上市公司名称: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 | 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 | 2025年度往来累计发 | 2025年度往来资金的 | 2025年度偿还累计发 | 2025年6月末往来资金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联关系 | 科目 | 余额 | 生金额(不含利息) | 利息(如有) | 生金额 | 余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
博亚精工(300971)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5 19:0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100万股A股,发行价18.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8304亿元,净额3.4373518867亿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3562438亿元,本报告期投入2044.501619万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理财收益、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746.516555万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57.597422万元,存放于专户[3] - 交通银行襄阳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8.02元,招行襄阳自贸区支行余额1557.59262万元[6] 募投项目情况 - 核心零部件及智能精密装备生产建设项目承诺投资28000.00,调整后24373.52,本报告期投入355.56,累计投入24867.32,投资进度102.03%,本期实现效益8786.39[22] - 产品研发、检测及试验中心项目承诺投资6020.00,调整后5000.00,本报告期投入1688.94,累计投入3685.65,投资进度73.71%,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6月调整至2026年3月[22][2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5980.00,调整后5000.00,累计投入5009.47,投资进度100.19%,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8月注销[22][23] 其他情况 - 2022年8月,公司同意用不超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3] - 2023年8月,公司同意用不超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3]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14] -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产品研发等两个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等情况[17] - 产品研发、检测及试验中心项目因优化方案实施进度延缓[23] - 核心零部件及智能精密装备生产建设项目产能逐步释放,效益受市场和订单影响[2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23]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无超募资金[22][2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无变更[23]
博亚精工(30097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5 19:01
证券代码:300971 证券简称:博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4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9:15-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