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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09-14 20:3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 形时 ...
同飞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09-14 20:3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并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 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作出规定。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 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见附件1)。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管。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 ...
同飞股份: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3-09-14 20:36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证券代码:300990 二〇二三年九月 1 摘要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 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一、《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
同飞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4 20:36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4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4 日以专人送出、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淑春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编制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 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 ...
同飞股份: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3-09-14 20:36
(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权限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 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办理程序 第五条 公司原则上不主动对外提供担保(相互提供担保除外),确需对外提 供担保的,应先由被担保企业提出申请。 第六条 拟接受被担保企业申请的,或拟主动对外提供担 ...
同飞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09-14 20:3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 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良性互动,并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形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 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和熟悉。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包括: 第七条 公司应当多渠 ...
同飞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3-09-14 20:36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 ...
同飞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3-09-14 20:36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3 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 披露相关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 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的事后监管。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 第四条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必须按照本制度要 ...
同飞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相关情况及致歉的公告
2023-08-28 19:14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2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相关情况 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收到 高级管理人员兰志炎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相关情况的说明及 致歉声明》及吴立洲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相关情况的说明及 致歉声明》。兰志炎先生的配偶杨静女士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买入公司股票共计 400 股;吴立洲先生配偶的母亲林文英女士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至 2023 年 8 月 8 日买入公司股票共计 3,780 股。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聘任兰志炎先生、吴立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两位高级管理 人员前,公司的社会公众持股为 2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 条第(二十五)项,杨静女士和林文 英女士继续持有公司 ...
同飞股份(300990) - 同飞股份调研活动信息
2023-08-25 18:36
公司概况 -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徐征女士向调研机构介绍了公司经营情况[2] - 公司继续深耕主业,下游行业市场规模与市场需求持续扩大,在手订单持续增长,公司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及市场地位持续提升[2] - 国内外大宗商品价格持续高位小幅波动,公司对内持续挖潜提效,优化产品设计,改进产品工艺,通过优化产线,强化新员工培训,提升操作技能,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综合毛利率同比略有增长[2] 产品应用 - 公司工业温控产品在半导体器件制造的晶体生长、切片、光刻、刻蚀、物理气相沉积(PVD)/化学气相沉积(CVD)等芯片制作环节有广泛应用,用于防止能量转化为热量引起器件升温[2] - 数控机床和激光设备温控领域是目前公司产品应用占比较大的领域,公司在国内数控机床和激光设备温控领域具备一定业务规模和产品覆盖面[2][3] - 随着工业温控产品的迭代升级和工艺的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品组合、解决方案不断丰富更新,行业应用面不断扩展[3] 储能领域拓展 - 随着"双碳"目标的展开,储能行业迎来快速且持续的增长,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已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和较大的产能规模,为储能领域客户匹配了相关液冷和空冷产品[4] - 公司上半年储能温控领域的营业收入约为2.49亿元[4] - 公司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目标是快速推进储能领域温控业务,扩大业务规模,在发电侧、电网侧以及用户侧等领域进行布局,进一步满足全业务、全场景和个性化定制服务的应用需求[4] 费用增长及影响 - 公司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展会,扩大销售队伍;新购置的设施设备陆续投入使用,折旧摊销费用同比增加;公司加大研发投入,进行新产品开发和产品迭代,导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等期间费用较大增长[4] - 再加上产生股权激励费用摊销等因素,致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增长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4]